首页 工作计划 工作总结 心得体会 事迹材料 述职报告 疫情防控 自查报告 教案设计 思想汇报 对照材料 党建材料 范文大全
  • 不忘初心
  • 振兴乡镇
  • 谈话记录
  • 策划方案
  • 调查报告
  • 共同富裕
  • 教育整顿
  • 工作要点
  • 扫黑除恶
  • 规章制度
  • 主题教育
  • 工作汇报
  • 党课下载
  • 脱贫攻坚
  • 整改报告
  • 读后感
  • 发言稿
  • 观后感
  • 申请书
  • 讲话稿
  • 致辞稿
  • 评语
  • 口号
  • 党史学习
  • 治国理政
  • 学习强国
  • 公文范文
  • 银行风控合规管理办法9篇

    时间:2022-09-15 14:15:02 来源:亿瀚范文网 本文已影响 亿瀚范文网手机站

    银行风控合规管理办法9篇银行风控合规管理办法 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风险控制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 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l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银行风控合规管理办法9篇,供大家参考。

    银行风控合规管理办法9篇

    篇一:银行风控合规管理办法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风险控制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

     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投资业务的安全运作和管理,规范投资行为,强化公司风险管控能力,有效防范和控制投资项目的投资风险,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内部控制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及相关监管要求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投资业务是指非证券投资类业务。

     第三条 公司的风险控制当严格遵循以下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风险控制应当覆盖包括各项业务、各个部门 和各级人员,并涵盖资金募集、投资研究、投资运作、运营保障和信息披露等各个环节。

     (二)独立性原则。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各自履行职责范围内的风险控制职责,不受其他部门或人员的干扰、妨碍。

     (三)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权责分明,相互制约。

     (四)适时性原则。定期评价风险控制的有效性,并随着有关法律法规的调整和经营战略、方针、理念等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同步适时修改或完善。

     第二章

     风险控制组织架构

     第四条 风险控制组织架构 公司根据投资业务操作流程及其风险特征,将风险控制工作纳入公司风险控制架构体系之中。公司风险控制架构共分为五个层级:董事会、董事会下设的投资决策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风控及合规部及投资并购部。

     董事会 ↓

      ↓ 投资决策委员会

     ← 风险管理委员会

     ↓

      ↓ 投资并购部

     →

      风控及合规部 第五条 各层级风险管理职责 (一)董事会:

     (1)审议、批准公司风险控制基本制度,决定公司风险控制的组织架构、人员配备等; (2)审议、批准风险管理委员会议事制度,决定风险管理委员会人员组成,听取风险管理委员会报告; (3)审议单笔投资金额超过 1000 万的投资项目,或单一股权投资超过被投资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总股本 40%的投资项目; (4)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它职责。

     (二)投资决策委员会:

     (1)对单笔投资额不超过 1000 万,或者单一投资股权不超过项目公司总股本的 40%的股权投资项目的投资和退出作出决策; (2)投资决策委会议事规则规定的其他职责。

     (三)风险管理委员会:

     (1)审议公司风险管理总体目标及公司风险偏好、风险容忍度水平; (2)维护公司风险管理框架,审批公司风险管理及合规管理的基本政策和制度;(3)审议、评估投资项目的资金运用风险,确保该风险符合公司风险偏好相关要求,定期/不定期审查向外部报送的风险评估报告等; (4)负责公司投后管理风险预警体系的建设与维护,审议预警信号,审核预警应对方案,审议公司重大风险事项的处置方案及处置情况、重大决策的风险评估等; (5)风险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风控及合规部:

     (1)独立于投资并购部开展风险控制、合规检查及监督评价等工作; (2)在项目决策过程中出具合规意见和风控建议;

     (3)对投资协议条款进行审核; (4)出现重大问题时及时向风险管理委员会报送专项报告。

     (五)投资并购部:负责投资项目开发、执行、退出过程中的风险控制工作。部门负责人作为投资项目风险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部门内部的风险控制执行工作,向风险管理委员会和投资决策委会会反馈项目中发现的现实风险和潜在风险,为投资决策委员会、董事会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第六条 为建立健全风险控制机制,公司设立相应后台管理和监督部门。

     (一)人资行政部职责:负责投资项目的文档管理、印章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公司董事会会议筹备及会议资料管理等。

     (二)财务部职责:负责投资业务的财务核算和资金划拨,为投资项目设置账户,进行独立核算、分账管理。

     第三章

     风险控制流程

     第七条 风险控制业务流程由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分析、风险控制和风险报告五个步骤组成,是制定风险管理战略及风险防范措施的重要基础。

     第八条 风险识别指对经营活动中存在的内部及外部风险的来源进行辨别。

     第九条 风险评估,即风险测量是对风险的严重程度及发生概率进行科学合理的量化。

     第十条 风险分析主要对风险的驱动因素进行归因分析,评估其影响,提出避险建议和措施。

     第十一条 风险控制是对业务流程的各个环节制定风险防范和处置措施。

     第十二条 风险报告是指风控及合规部定期或不定期向主管领导及风险管理委会提交的与风险分析相关的报告。

     第四章

     风险识别与评估

     第十三条 投资业务面临政策风险、法律风险、操作风险、市场风险、合规风险等多种风险。公司运营过程中,相关部门应当在职责范围内对各种风险进行必要的识别、评估及分析,履行相关的风险控制职责。

     第十四条 政策风险

     政策风险是项目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会影响项目公司估值和退出方案实施,从而转化为投资风险。项目公司所属行业的国家产业政策、行业规划、税收政策等发生重大变化导致项目投资前后技术、市场、产品、客户发生不利变化,导致项目公司偏离投资方案、估值整体下降,造成无法退出或亏损退出。

     第十五条 合规性风险 项目公司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证监会的监管要求,对法律法规等理解有误、故意违反则将出现合规风险,从而导致投资项目无法退出或亏损退出。

     第十六条 法律风险 与被投资方、控股股东等交易对手之间的合同协议存在约定不清晰、相关冲突或与现有法律法规抵触等,导致对我司不利的诉讼法律风险。

     第十七条 操作风险 投资业务包括投资项目选择(即项目开发、初审、立项、尽职调查、投资决策、实施)、投资项目管理和投资项目退出等业务环节,均存在操作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决策失误、投资失控、内部员工欺诈、外部被投资方或合作方欺诈等。

     第十八条 市场风险 由于投资业务从项目投资到投资退出往往要历经宏观经济、项目所属行业、产品市场、证券市场等波动,导致项目公司估值、退出市场环境发生变化,从而导致退出方案无法实施或投资目标无法实现风险等。

     第五章

     风险控制

     第一节

     合规性风险控制

     第十九条 公司对投资项目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全面分析和重点和检查,控制投资业务的合规性风险。

     第二十条 公司通过如下手段对合规性风险进行事前和事中控制:

     (一)确保公司投资决策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不冲突、不抵触。

     (二)为保证投资业务合法合规,制定、审查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 (三)制订、审阅投资业务的相关合同/协议,确保合同/协议的规范性和合法性;

     (四)监督投资业务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的执行情况,确保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执行。

     第二十一条 公司通过如下手段对投资项目进行事后控制:

     (一)制定投资业务的投后合规检查制度; (二)对投后业务运作和内部管理进行合规性检查,并将发现的问题和潜在风险向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董事会报告。

     第二节

     市场风险控制

     第二十二条 市场风险的控制措施主要体现在投资立项环节。

     第二十三条 公司制订项目立项标准。立项标准应参照国家产业发展规划,符合公司关于投资范围的相关规定。

     第二十四条 投资并购部应根据立项标准和投资范围,对备选目标公司进行筛选形成项目池。项目人员应当在广泛收集项目方提供的商业计划书及其他相关信息材料的基础上,对入选项目池的项目进行初步评估和风险收益分析。符合立项条件的,根据公司规定向投资决策委会申请项目立项。

     第三节

     法律风险控制

     第二十五条 风控及合规部应对公司签定的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书进行审核,防范潜在的法律风险。

     第二十六条 在项目投资过程中, 风控及合规部应提供法律方面的专业支持。必要时,可引入外部中介机构提供法律服务,防范法律风险。

     第四节

     操作风险控制

     第二十七条 公司应制定专门的项目管理和投资决策制度,明确项目投资的业务流程和具体要求。

     第二十八条 为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项目投资的范围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一)不得将公司资产用于资金拆借、贷款、抵押融资或对外担保等用途; (二)不得将公司资产用于可能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但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设立有限合伙企业投资的除外;

     (三)单笔投资额不得超过 1000 万元,超过 1000 万元的应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单一投资股权不得超过项目公司总股本的 40%,如果突破 40%,需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约定禁止从事的其他投资。

     第二十九条 尽职调查的风险控制 (一)公司建立尽职调查制度,规范尽职调查的工作内容。尽职 调查小组应严格按照尽调工作程序,依据公司尽调实施指引完成尽调报告。

     (二)尽调小组开展尽职调查工作期间,项目负责人必须对拟投资企业进行实地考察,形成书面报告、留存实地考察影像资料。

     (三)尽调小组对尽调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尽调报告应由尽调小组成员签字后存档。

     (四)尽调小组认为必要时,可聘请外部中介机构,参与或独立进行项目尽调。

     第三十条 投资决策的风险控制 (一)投资决策委员会对项目投资或项目退出材料进行审核,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应独立发表审核意见。

     (二)投资决策委员会可以根据需要委派专人或聘请外部专业机构进驻现场进行独立尽职调查,提交独立的调查报告。

     (三)公司投资业务的项目投资和项目退出必须经投资决策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单笔投资额超过 1000 万,或者单一投资股权超过项目公司总股本 40%的项目,应当经过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根据视公司章程规定提交股东会审议。

     第三十一条 项目管理的风险控制 公司建立对已投资项目的跟踪管理机制。

     (一)投资项目组负责项目投资后的跟踪管理,具体包括:定期实地回访项目公司;定期收集项目公司财务资料、行业发展情况、企业财务状况;定期对项目公司进行重新估值;定期对原定退出方案的可行性进行重新评估等。

     (二)投资项目组负责每月度、每半年度完成项目公司一般估值工作和全面估值工作,编制《月度项目情况报告》和《项目股权价值评估报告》(每半年),并向主管领导提交估值报告。

     第三十二条 公司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和应急处置机制,对投资项目重大风险事项的处置进行决策。投资项目组在跟踪过程中发现公司在项目公司中的权益发生变动、或者项目公司的财务指标恶化、亏损等重大事项的,投资项目组应当及时报告。

     第三十三条 投资决策委会会对项目退出进行决策。

     当项目达到预期投资目标或出现重大紧急事项需要退出时,投资项目组根据具体情况,制定退出方案,报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单笔投资额超过 1000 万元,或者单一投资股权超过被投资公司总股本 40%的股权投资项目,应当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第五节

     其它环节的风险控制

     第三十四条 公司应建立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制定规范的财务会计核算制度,配备专职的财务核算人员。

     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及要求使用资金、单独开立银行账户。

     第三十五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应当专职,不得在其他公司任职。

     第三十六条 公司建立专门的风险控制机制,对公司风险进行隔离,防范利益冲突,规范关联交易。

     第六章

     风险控制报告

     第三十七条 风险控制报告分为定期报告和临时性报告两类。

     第三十八条 风险管理委员会定期对公司业务运作、日常经营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风险评估和风险评价,每年度 4 月底、8 月底前向公司领导上报年度或半年度风险控制报告,为公司决策提供依据。

     第三十九条 公司发生或可能发生重大事项的,风险管理委员会接到报告后,根据重大事项报告的相关规定向公司领导报送临时性报告。

     第四十条 风险控制报告中应明确风险事件发生的原因、经过、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应对或补救措施等内容。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一条 本管理制度由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实施和解释。

     第四十二条 本管理制度经总裁办审批通过,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二:银行风控合规管理办法

    理财产品风险评级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理财产品营销的针对性,增强理财产品风险识别、计量和控制水平,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银监会令〔2011〕5 号)、《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银监会令〔2005〕年 2 号)及《银行人民币理财业务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理财产品系我行自主研发的理财产品,指本行作为投资管理人,接受投资者的委托,按照事先约定,自主对投资者委托的资金进行配置、投资、交易和管理的理财产品。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理财产品风险评级系指按照一定的标准和流程,对理财产品风险水平进行评估和定级的过程。本办法所称理财产品风险等级系指理财产品风险评级结果。

     第四条

     理财产品风险评级的目标:

     (一)准确分类。真实、全面、动态地揭示理财产品的风险水平。

     (二)风险管控。对理财产品实施分类管理,对于不同风险等级理财产品采取有针对性的风险控制、审查审批和推广销售措施。

     (三)风险匹配。确保产品风险评级和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及意愿评估之间相互匹配,对客户实行分层管理。

     第五条

     本行理财产品风险评级遵循以下原则:

     (一)真实性原则。应真实客观地反映理财产品风险水平、外部合作机构理财综合水平和客户风险承受能力。

     (二)全面性原则。对适用本办法的所有理财产品均应在产品发售前完成风险评级。

     (三)重要性原则。对影响理财产品风险评级的诸多因素,应依据理财产品风险等级定义确定关键因素进行评估和分类。

     (四)审慎性原则。基于客户面对的风险,对难以准确判断产品本金兑付和收益实现能力的理财产品从严评定其风险等级。

      第二章

     理财产品风险评级职责分工 第六条

     总行风险管理部负责制定理财产品风险评级标准及相关管理办法,并根据监管政策和本行风险偏好对评级标准进行调整;审定具体产品的风险等级。

     第七条

     总行投资银行部负责对产品风险进行识别和分析,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方法、标准和流程对产品风险等级进行初评,并提交风险管理部进行审核和认定。

     第八条

      总行零售业务部、公司业务部分别负责牵头组织销售人员对个人客户和对公客户的风险承受度和投资经验进行评估,并将不同风险等级的产品销售给适合的客户。

     第九条

      总行内控合规部负责对理财产品风险评级相关内控制度的建设、执行及检查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第三章

     理财产品的风险分类 第十条

     按风险程度不同,理财产品风险等级可分为低风险、较低风险、中等风险、较高风险和高风险五个等级。风险等级简称 R。

     (一)R1 低风险等级。此类理财产品通常投资于市场普遍认可的各种类型的最低或极低风险投资工具,可最大限度保护投资者的本金安全; (二)R2 较低风险等级。此类理财产品投资方向为较低风险的各类型投资工具,总体风险程度较低,发行方(投资管理人)不承诺本金保障但投资者本金损失的可能性很小;

     (三)R3 中等风险等级。此类理财产品虽然部分投资于较高风险、较高收益的投资品市场,但通过风险缓释措施和产品结构设计使风险有效降低,总体风险程度适中,发行方(投资管理人)不承诺本金保障; (四)R4 较高风险等级。此类理财产品投资方向为较高风险、较高收益的各类型投资工具,总体风险程度较高,发行方(投资管理人)不承诺本金保障; (五)

     R5 高风险等级。此类理财产品投资方向为高风险、高收益的各类型投资工具,且未通过风险缓释措施和产品结构设计使风险有效降低,总体风险程度极高,发行方(投资管理人)不承诺本金保障。

     第十一条

     本行理财产品的营销以“把合适的产品销售给合适的客户”为原则,理财产品风险评级与客户风险承受能力之间存在对应关系。具体方法如下:

     理财产品风险评级

     销售渠道

     投资者类型

     R1 低风险 不限 保守型、谨慎型、稳健型、进取型、激进型 R2 较低风险 不限 谨慎型、稳健型、进取型、激进型 R3 中等风险 不限 稳健型、进取型、激进型 R4 较高风险 网点 进取型、激进型 R5 高风险 网点 激进型

     第四章

     理财产品风险评级方法和标准 第十二条

     理财产品风险评级以单一理财产品为评级对象,同一品牌下的多个子产品,如不同子产品的投资工具、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和风险特征不尽相同时,应对这些子产品给予不同的风险评级。

     第十三条

     本行自主研发的理财产品风险评级采用评分卡评定,以理财产品的投资标的风险为主要评级依据,以理财产品结构设计、错配期限、担保安排及其他可能影响理财产品风险的因素四个维度对自主研发的理财产品风险等级进行调节。(详见附件 2《银行理财产品风险评级评分卡》)

     第十四条

     理财产品的风险分值=投资标的分值*结构设计系数+错配期限分值+担保安排分值+其他调整因素分值。

     第十五条

     理财产品投资标的分值为理财产品的基础分值,是理财产品评级的首要因素。其计算公式为:

      评分测算时应假设理财产品不同的销售情景,根据销售情景预估投资比例,再针对不同销售情景分别计算投资标的分值,最后对不同情景下的分值进行算术平均。按风险分类的资产划分标准详见附件 1。

     第十六条

     各类企业信用为依托的资产,如已对该企业进行评级,评级包括外部评级和内部评级,其中外部评级机构需为我行认可的评级机构,当不同评级机构或外部评级与内部评级对同一被评级对象的评级结果出现差异时,选用较低的结果作为评级依据;如对该企业仅有内部评级或外部评级,则选用该评级结果作为评级依据。

     第十七条

     理财产品的结构设计作为理财产品风险缓释的重要调整因素,在评分卡中采用“系数法”调节理财产品风险评分,调节系数按照优先/次级的比例确定,优先/次级的比例越高,调节系数越高。

     第十八条

     错配期限=理财资金所投资产的加权平均期限-理财产品负债加权平均期限。

     在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情况下,理财产品负债的期限等于理财产品的期限。

     第十九条

     理财产品的风险缓释作为理财产品的风险缓释手段,在评分卡中设为扣减项,其中担保安排主要考虑金融机构和高信用等级企业的担保。最终评级得分不得低于担保品对应资产的基础风险评分。

     第二十条

     理财产品风险评级调整事项 (一)理财产品的风险评级的标准期限为一年。封闭式产品按期限长短不同适当调高风险分值; (二)同类理财产品的过往业绩按达到预期收益、保本未达预期收益、本金亏损的情况适当调整风险分值; (三)设置其他风控措施能改善风险控制的,可视产品综合风险情况适当调低风险分值; (四)存在其他风险将增加理财产品风险的,可视产品综合风险情况适当调高风险分值。

     第二十一条

     本行理财产品各风险等级得分区间如下:

     分值范围

     产品风险程度

     小于等于 20 R1 级 (低风险)

     21—40 R2 级(较低风险)

     41—60 R3 级(中等风险)

     61—80 R4 级(较高风险)

     大于等于 81 R5 级(高风险)

     第五章

     理财产品风险评级流程 第二十二条

     理财产品风险评级流程包括评级发起,评级认定和跟踪评级。

     第二十三条

     评级发起系指产品部门在理财产品发售前对理财产品发起一次风险评级。总行投资银行部风险管理岗在对该项理财产品的风险进行初步识别和分析基础上,给出产品风险评级建议,并提交总行风险管理部进行评级认定。

     第二十四条

     评级认定系指总行风险管理部对评级发起单位的风险评级建议进行审核,并做出最终认定的过程。

     第二十五条

     同一品牌下的多个子产品,如不同子产品的投资工具、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和风险特征不尽相同时,应对这些子产品给予不同的风险评级。

     第二十六条

     跟踪评级。对于期限超过 1 年的理财产品,我行应在 1 年期满时根据本办法要求对理财产品进行再次评级,再次评级时应填写《银行理财产品风险评级评分卡》,给出产品风险评级建议,并提交总行风险管理部进行评级认定。评级结果发生变化的,应按照中国银监会《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及《银行人民币理财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进行信息披露。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总行风险管理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附件:1.按风险分类的资产划分标准 2.银行理财产品风险评级评分卡 附件一 按风险分类的资产划分标准

     一、基础分值在低风险分值范围内的资产包括:

      (一)国债、央票、政策性金融债、铁道债; (二)发行机构主体评级为 AAA 级的公司债、企业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 (三)质押式逆回购;

      (四)保本型基金、货币基金; (五)存放于银行类金融机构的存款(含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议存款)、同业存单等;

     其中银行类金融机构需满足以下要求:

     1.投资额度在本行对该机构授信额度范围内; 2.该机构符合我行对此业务名单制管理要求; (六)以上述标准化资产为投资标的的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等。

     二、基础分值在较低风险分值范围内的资产包括:

     (一)发行机构主体评级为 AA+级、AA 级的公司债、企业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 (二)债项评级为 AA+级(含)的集合票据、资产支持票据(ABN)、资产支持证券; (三)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中小企业私募债、等标准化债权资产;

      (四)银行承兑汇票。需满足以下要求:

     1.承兑行及出票行必须为国有银行、政策性银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资产规模在500亿以上的城商行; 2.交易额度在本行对该机构授信额度范围内; 3.符合我行对此业务名单制管理要求;

      (五)以上述标准化资产为投资标的的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等。

     三、基础分值在中等风险分值范围内的资产包括:

     (一)发行机构主体评级为 AA-级的公司债、企业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 (二)一级市场新股申购; (三)交易对手为非银行类金融机构且在本行授信额度范围内的同业借款;

      (四)纯债型基金、新股增强型基金、股票增强债券型基金;

     (五)承兑人或持票人在我行的授信敞口可覆盖或经银行转贴的商业承兑汇票; (六)获得我行内部授信的非标准债权类资产;

     (七)五大国有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政策性银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上市的城商银行发行的理财直接融资工具。

     四、基础分值在较高风险分值范围内的资产包括:

     (一)投资于信托受益权、信贷资产等非标准化资产且非标准化资产的投资比例低于 60%的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 (二)资产规模 1000 亿以上城商行发行的理财直融工具。

     五、基础分值在高风险分值范围内的资产包括:

     (一)二级市场股票; (二)金融衍生工具;

      (三)投资于信托受益权、信贷资产等非标准化资产且非标准化资产的投资比例高于 60%的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

      (四)其他市场波动性大的资产。

     附件二

      银行理财产品风险评级评分卡 产品名称

      拟发行对象

     拟发行期限

      预期资产投资收益区间

      拟发行规模

      客户理财预期收益

      评分项目

     投资运用方向

     风险分值

     投资或保本比例

     评分

     理财产品的投资标的

     1.国债、央票、政策性金融债、铁道债; 2.发行机构主体评级为AAA级的公司债、企业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 3.质押式逆回购;

      4.保本型基金、货币基金; 5.存放于银行类金融机构的存款(含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议存款)、同业存单等。

     其中银行类金融机构需满足以下要求:(1)投资额度在本行对该机构授信额度范围内;(2)该机构符合我行对此业务名单制管理要求。

      6.以上述标准化资产为投资标的的资产管理计0

     划、信托计划等。

     1. 发行机构主体评级为 AA+级、AA 级的公司债、企业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

      2、债项评级为 AA+级(含)的集合票据、资产支持 票 据 (ABN) 、 资 产 支 持 证 券 ;

      3.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中小企业私募债等标准化债权资产;

      4.银行承兑汇票;交易对手需满足以下要求:(1)承兑行及出票行必须为国有银行、政策性银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资产规模在 500 亿以上的城商行;(2)交易额度在本行对该机构授信额度范围内;(3)符合我行对此业务名单制管理要求;

      5.以上述标准化资产为投资标的的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等。

     10

     理财产品的投资标的 1. 发行机构主体评级为 AA-级的公司债、企业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 2.一级市场新股申购; 3.交易对手为非银行类金融机构且在本行授信额度范围内的同业借款;

      4.纯债型基金、新股增强型基金、股票增强债券型基金; 5 承兑人或持票人在我行的授信敞口可覆盖或经银行转贴的商业承兑汇票;

      6. 获得我行内部授信的非标准债权类资产;

     7.五大国有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政策性银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上市城商行发行的理财直融工具。

     30

      1.投资于信托受益权、信贷资产等非标准化资产且非标准化资产的投资比例低于 60%的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

      2.资产规模 1000 亿以上城商行发行的理财直融工具。

     50

      1.二级市场股...

    篇三:银行风控合规管理办法

    行合规创造价值, 风控提升效益

     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制定的《合规与银行内部合规部门》 六年来, 合规风险控制作为一项核心风险管理活动受到越来越多的金融机构的尊重和认同。

     从国内的大型商业银行、 股份制银行到证券、 保险、 信托领域; 从风险控制的基础工作, 到合规管理、 合规文化的理念建设, 合规风险控制无论在范围上还是内容上, 都逐渐实现着全面性、 系统性。作为从国外引进的一种先进的风险管理制度, 其成熟的操作模式及文化理念, 在信托领域中也极大的提升着信托业务的经济效益及价值。

     根据新巴塞尔协议的规定, 合规风险定义是:

     金融机构因未能遵循法律法规、 监管要求、 规则、 自律性组织制定的有关准则、 以及适用于金融机构自身业务活动的制度规范,而可能遭受法律制裁或监管处罚、 重大财务损失或声誉损失的风险。

     从内涵上看, 合规风险主要是强调金融机构因为各种自 身 原因违反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制度等而遭受的经济或声誉的损失。

     这种风险性质严重、 造成的损失相当巨大,同时在金融机构的运行过程中屡见不鲜:

     1、 2009 年, 中信银行厦门分行对升汇集团的贷款中,出现了逆程序审批贷款的情况, 并且该笔贷款超出了总行对

      该分行的授权权限。

     为此中信银行厦门分行受到了厦门银监局的行政处罚。

     2、 2011 年 3 月曾任太原市商业银行(现为晋商银行)大营盘支行行长的田宏, 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 数额超过1000 万元, 给银行造成巨额财产损失, 被判处有期徒刑 6 年、处罚金 12 万元。

     2011 年6 月2 7 日, 国家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作审计工作报告中显示, 跟踪审计包括工商银行等5 家商业银行新发放的3 4 7 2 亿元贷款中, 发现违规发放和挪用贷款等问题5 8 0 亿元, 占五家银行去年新发放贷款额的六分之一。

     相对其他金融机构, 银行业的合规风险控制开展最早、 体系最为完善、 相关配备最为齐全, 却仍然问题辈出, 这不得不给合规风险控制活动发展相对较弱的信托业敲响了警钟。

     信托业务的合规风险控制有三层含义:

     首先, 合规风险控制的基础是信托业务事前风险防控, 是公司管理及风险控制的内在性要求; 其次, 合规风险控制的核心是相关业务开展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并与相关监管规定及公司制度保持高度的一致性; 再次, 合规风险控制是全员性参与、 全环节跟踪、 全过程覆盖的管理活动。

     相对于信托前台业务, 合规风险控制活动并不直接产生现金流, 然而通过合规风险控制所实现的对业务流程的管理和优化、 对项目风险的监督和控

      制、 对公司竞争力的提升、 对公司品牌的打造等等, 都证明合规风险控制并非信托公司的一种负担或成本, 而是直接创造价值。

     具体而言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 控制合规风险损失创造价值。

     风险损失是指由于一个或多个意外事件的发生, 在某一特定条件下公司内外产生的多种损失的综合。

     合规风险控制创造价值的关键在于控制风险损失。

     合规风险控制是信托公司的一项核心风险管理活动, 合规风险与信用风险、 市场风险、 操作风险等三大风险有着密切的联系。

     合规风险是其他风险的重要诱因。

     例如, 未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尽职调查, 可能导致不符合条件的企业融资, 信托期限到期后企业无法依约回款, 进而引发信用风险。

     反之, 三大风险的变化又会导致合规风险更趋于复杂而难以管控。

     因此一方面, 应通过有效的合规风险控制, 加强对业务的预审监督及尽职评价, 持续监督与纠正已经开展或尚未开展的业务中可能存在的偏差, 降低信托风险; 另一方面, 持续有效的合规风险控制,也可减少三大风险所带来的非预期损失的形成, 降低公司违规成本, 有效避免监督处罚及重大的财务损失, 实现对风险总量的约束, 提高业务质量, 为公司创造经济效益。

     第二, 提升核心竞争力创造价值。

     合规价值的更为重要的体现是通过持续的内部管理与建设, 全面提升信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打造信托品牌, 实现经济价值。

      合规风险控制可以提升信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信托公司的品牌价值是客户对于信托产品的信赖程度, 是公司竞争力的中心, 安全感是客户投资的第一需求, 其次才是服务质量。

     一方面, 良好的合规风险控制能有效提高信托公司在客户心中的信誉和社会地位, 有助于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使委托人、 融资方及社会相关各方产生强烈的信任感, 增加公司的无形资产, 吸引更多优质客户。

     另一方面, 市场机制对于违规或风险反馈较差的信托产品的负面评价也极为敏感,相关事件可能在短时间内导致公司市场评级下降, 客户的信任度直线降低, 进一步导致客户群的流失, 阻碍业务的发展,经济效益无从谈起, 极端的情况下还有可能导致相关业务被市场淘汰。

     第三, 合规风险控制能够有效培养企业风控文化。

     合规风险控制有助于形成健康向上的核心价值观。

     合规风险控制的核心在于强调公司伦理和公司的社会责任, 注重倡导和培育公司的合规文化, 提高员工的合规意识。

     良好的合规文化有助于培养员工的合规意识, 形成较强的社会意识、 责任心和 , 激发员工的进取心和创造力, 形成信托公司独特的企业风控文化。

     第四, 合规风险控制能够有效降低公司负责人的或有风险。

     《信托公司管理办法》 中明确规定:

     “对信托公司违规

      负有直接责任的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可以区别不同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采取罚款、 取消任职资格或从业资格等处罚措施。”

     同时《刑法》 第 186 条第 2 款、 第 3 款规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 向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发放贷款, 造成重大损失的, 处 5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并处 1 万元以上 100 万元以下罚金; 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 处 5 年以上有期徒刑, 并处 2 万元以上20 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本罪的, 对单位判处罚金, 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由此可见, 信托业务违反相应的法律法规, 不仅仅公司本身受到处罚, 最直接的过后是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尤其涉及高层管理人员的监管责任。

     据此, 合理、 有效、 持续的合规风险监管, 能够弱化公司业务风险, 使相关业务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进而降低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或有风险,是公司管理层健康发展的重要支柱和有力保障。

     相对于银行等金融机构, 信托行业起步较晚, 但却发展迅速。

     到 2010 年底, 信托公司管理的总资产已超过三万亿元, 超过基金公司资产管理规模, 成为名符其实与银行、 保险、 证券并列的四大金融支柱。

     在如此迅速的发展中, 更应

      充分重视合规风险控制的核心性作用, 保持信托业务健康、良性发展, 促进信托信托模式的可持续运作。

     因而, 信托公司更应在树立“抓合规、 控风险、 促发展人人有责” 的理念基础之上, 建立全方位的风险管理机制及业务操作流程, 强化事前风险控制, 事中风险核查及事后风险监督的“三位一体” 的全面风险管理, 推进全公司风险严控, 实现公司价值的最大化。

    篇四:银行风控合规管理办法

    eeping over the Management 管理纵横 |

     MODERN

     BUSINESS 现代商业 145浅谈邮储银行如何加强柜面操作风险管理与防控周 玲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分行 安徽合肥 230001摘要 :随着社会经济不断发展,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下文简称“邮储银行”)坚持以客户为中心,持续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着力提高柜面服务客户能力,努力建设成为客户信赖、特色鲜明、稳健安全、创新驱动、价值卓越的一流大型零售商业银行。特别在网点柜面运营方面,将力争打造“管理集约化、作业标准化、决策智能化”的运营体系,从战略高度推动全行深化集中柜面运营改革,开启网点柜面运营转型的新征程。本文阐述了其柜面业务在办理时存在的操作性问题,分析了其形成操作风险的原因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只有以客户信赖为基础,提升客户满意度,以制度先行为抓手,把规范制度落到实处,以数据支撑为主线,不断扩大覆盖管控面,才能进一步降低柜面操作风险,提升银行内部的管理监督水平,加速网点营运转型,保证各项业务正常运转,极大提高客户满意度。关键词 :邮储银行 ;柜面操作 ;风险管理 ;对策 ;客户体验中图分类号 :F832.2  文献识别码 :A  文章编号 :1673-5889(2021)24-0145-03邮储银行作为我国六大国有银行之一,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的经营导向,坚持资本约束的经营思路,坚持跟随与创新的经营策略,以客户为中心,以服务“三农”为己任,以价值创造为导向,全力推进转型升级。本文从“内部控制、综合服务、业务支撑、制度执行、设备更新换代”几个方面对网点柜面操作进行探讨,并提出相应的对策来加强柜面操作的管理和防控,进一步完善风险环节,助力打造“优秀、富有、稳健”的新一代大型零售国有商业银行。一、邮储银行柜面营业组织概述及进行风险管理与防控的必要性(一)邮储银行柜面营业组织概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从战略高度推动全行深化集中运营改革,以客户为中心,实行端前到端后台流程再造,建设集中作业共享系统,在区域级、省级运营中心形成“智能化网点柜面 + 集约化运营中心 + 专业化运营管理部”三个阵地,不断深化柜面营业组织转型改革,开启数字化转型新征程。其中主要体现在不断深化柜面营业组织转型改革,提升网点客户服务和价值创造能力 ;不断强化柜面现金出纳精细化管理,保证邮政金融资金运营安全和效率 ;不断加强各项账户管理,保证客户资金,防范监管风险 ;不断加强流程化和数据的应用,提升柜面操作基础管理和水平等几个方面,通过一系列有力措施,力争把邮储银行打造成为新一代运营集约高效,流程柔性智能,服务优质便捷的现代化柜面营业管理新模式。(二)邮储银行柜面风险管理和防控的必要性第一,随着金融市场的日益活跃,银行柜面业务办理也呈现出综合化和交叉化的发展新趋势,随着办理业务种类的增多,风险也会存在显著不同特点,因此柜面识别风险难度越大。而前台操作人员作为风险防控的第一关,在积极推动零售金融业务协调发展的同时“看好门,管好人 , 加强风险识别、控制和管理”,从基础业务上制定防范措施,有利于更好规避商业银行操作风险,极大保护客户的利益不受损失,维护市场稳定,避免产生社会负面舆情,不断创造自身商业品牌价值。第二,有数据分析邮储银行网点主要差错分布在账户管理,现金管理,支付结算管理,授权管理等方面上。反映出网点人员合规意识不强,业务操作流程不规范,未能做到事前检查、事中比对、事后积极整改。网点人员风险合规意识及柜面业务操作技能风险管控有待提升。二级分行对网点柜面业务指导出现断层。一方面,网点对于各类批复、业务操作要点及手册不知晓或不熟悉,反映二分对网点的督导及制度传达存在脱节现象,该问题主要存在于代理网点 ;另一方面,督导对于业务执行标准模糊导致不能有效指导网点业务,督导责任心缺乏导致不能有效督促网点降低各项考核差错率指标。二分督导防控管理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基于以上原因需要对柜面进行风险管理。第三,由于历史原因,邮储银行的网点运营模式是“自营+代理”形式,由于受旧的邮政作风影响,代理网点缺乏有效考核和监督体系,一定程度上代理网点人员业务技能水平、整改意识等方面较自营网点存在一定差距,因此需要从整体上提升柜面风险管理和防控。第四,银行业竞争已经进入客户体验时代。在市场竞争愈发激烈的今天,提升客户体验已经成为全球领先企业的第一要DOI:10.14097/j.cnki.5392/2021.24.046

     Sweeping over the Management | 管理纵横MODERN

     BUSINESS 现代商业 146务,线下网点作为客户服务前沿阵地目前与同业,尤其是与股份制商业银行、互联网金融公司仍有差距。主要存在柜面多渠道衔接不顺畅、流程冗余、数字化程度低、设备和系统易用性差、一线员工的事务性工作量大等问题,导致柜面差错率仍然居高不下,需要提升防控能力。二、邮储银行柜面操作风险管理与防控存在主要问题(一)网点内部控制管理薄弱 , 部分业务开办不合规账户管理是前台柜员保证客户资金安全,防范监管风险的重点工作。《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多次强调对同一家银行开立多个1 类账户,银行要对存款人开户数量较多的情况进行摸排清理,核实开户的合理性。但是部分柜员在办理业务时仍存在对频繁换卡的客户,或者短时间内入账交易对手数量大增幅多,资金快进快出,过渡性质明显,交易频率与账户余额不符等风险可疑的客户不按流程审查,特别是发现异常账户时既不及时要求存款人出说明,也不第一时间引导存款人撤销或者归并账户,或者采取降低账户类别等措施,对日常账户管理缺乏敏感性和警惕性,因日常管理重视度不够从而主观上犯错导致给银行资金安全带来风险隐患。(二)柜员综合服务意识差,客户体验感不强柜员在营业网点工作实际上处于前台“内当家”的地位,要实现权责利的对等,除了办理好业务外,更应该具有综合服务意识,发挥“引导员”作用,对处理流程复杂、业务收费、客户容易操作错误、容易形成风险或造成客户损失的业务要做好业务提示及客户提醒,密切关注业务办理过程中的异常情况,积极防范风险,维护银行与客户的合法权益。但是由于柜员意识薄弱,存在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工作认知,在办理业务时存在对客户的需求不热情、不诚恳、不耐心的现象,既没有发挥专业能力,立足根本,解决客户金融需求、为客户创造价值;也没有认真倾听客户声音,让客户决定产品策略 ;更没有站在客户的立场,为客户深入思考,满足客户的深层次需求和暗需求。没有牢固树立以客户为中心的理念。(三)后台业务支撑不到位,前台差错率较高邮储银行网点在办理日常业务时,需要后台中心授权审核其准确性。所以提高集中授权及授权工作质效,将大幅度推动业务风控关口前移,降低柜员“试错”率。这样一来就要求后台稽核团队加大督导检查力度,降低授权拒绝率,加大对柜员操作技能培训,为前台柜面业务高效运行做好有强有力支撑。但从授权拒绝的具体情况来看,邮储银行业务处理过程中的基础性、代表性问题未得到有效改善,信息录入不一致、业务办理不合规、影像上传不齐全依然是授权拒绝的主要原因。业务办理不合规问题比较广泛,仍存在如存折或存单涂改无法识别,联网核查界面身份证正反面拍反,公证书、监护关系证明等材料不合规等问题。(四)制度执行不利,未能树立银行良好形象部分网点在制度文件宣传执行中存在宣传不到位,制度文件执行落空 ;学习教育不到位,相关规定理解有误 ;信息反馈不到位,未能及时矫正偏差的情况。如 2017 年,某法院执行工作人员去邮储银行支行查询执行人存款情况,当时出具了工作证,执行公务证和法院协助查询存款通知书,查询手续齐全完备。但由于网点负责人未能将上级行文件制度进行有效宣贯,逐级传导至支行员工,造成员工对文件和制度缺乏系统性学习掌握,导致在执行查询时,仍要求出具法院介绍信才给予办理,因为对制度文件学习理解上存在偏差,和执行人员沟通不到位,产生矛盾,阻碍司法查询,从而影响了网点整体服务水平,给邮储银行造成了极其不良的影响。(五)部分自助业务设备操作复杂,导致增加窗口办理压力比如 ATM 上吞卡后,银行不能立即识别并触发人工服务协助客户解决 ;客户在手机银行内不能直接拨打客服热线,拨打时仍然需要进行一遍身份认证 ;柜台业务信息不能在移动端实时同步 ;客户手机银行可以大额转账却无法修改卡密码等等。这些问题出现后客户必须银行人员手把手指导下才能“自助”办理业务,从而导致再次集聚窗口,迫使柜面人员要加快之后的业务操作速度,风险把控警惕性降低,操作风险进一步加大。三、改善邮储银行柜面操作管理与防控的对策(一)强化合规操作,优化内部控制前台部门是防风险的第一道关口,一定要加强邮储银行内员工培训,加强柜面队伍建设,逐步配齐柜员、客户经理、大堂经理,营业主管,同时组织网点专兼职营业主管的资格认证,强化网点合规操作绩效考核,并通过制定行为规范,加强内部风险排查,防止操作和道德风险 ;严格落实监管要求,以操作风险管控为重点,特别是在账户管理上,要以操作风险管控为重点、持续落实人行优化企业开户等相关监管要求,整合对公开户,对账签约,网银签约等环节流程。要进一步厘清相关制度要求,全面梳理历史遗留的账户特别是个人账户,重点做个人账户、单位账户、存放同业账户的开户、报备、大额交易、变更、对账等关键环节的审核工作,加强个人账户规范化管理,对存在问题做好记录分析,制定整改计划,贯彻落实监管要求,提高邮储银行账户数据质量。(二)发挥党建引领,提升客户体验加快网点运营转型在市场竞争愈发激烈的今天,提升客户体验已经成为全球领先企业的第一要务。能否打造卓越客户体验,正成为银行未来的竞争护城河。在行业发展和市场竞争的驱动下,提升客户体验势在必行“以客户为中心”全面转型已成为行业共识,要

     Sweeping over the Management 管理纵横 |

     MODERN

     BUSINESS 现代商业 147引导行内员工以高昂的热情,严谨的态度投入工作,服务客户,弘扬和践行敬业、精益、专注创新的工匠精神,特别是党员的先进模范带头作用,凝聚支行力量,开展全行客户旅程优化工作,研究细化客户旅程优化考核方案,核定专项费用,作为对客户体验及旅程优化相关人员的补贴和奖励。通过正向激励,调动网点柜面一线参与客户体验的积极性,多找问题、多提建议。搭建起客户体验提升的闭环管理体系及相应配套保障机制,持续推动业务持续增长发展,搭建成集约化网点营运模式。(三)加大后台支撑 , 充分利用数据扩大管控覆盖面目前邮储银行后台集中授权管理端具备支持日常数据分析报表的查看与导出功能,分析的结果全面、详实,贯穿横纵向,需要充分发挥这些数据的导向作用,将业务管理、风险管控向典型问题网点及柜员延伸,找准靶点,整治、解决根本问题,提升管控的覆盖面和成效。要持续开展邮储银行柜面流程平台整合工作,以总行统一管理平台上线为契机,以场景化服务理念进一步优化网点开户、销户、签约等柜面流程,试点柜面操作凭证电子化,客户签字“无纸化”操作,降低有纸化操作重复劳动带来的浪费和差错。后台稽核团队既要重视辖内网点的培训更要重视差错分析工作,对于发现网点的问题要立即进行整改,对于屡查屡犯类的差错,要加大对网点考核力度,确保整改落到实处,全面扩大管控覆盖面。(四)加强制度的宣贯学习,开展条线综合考评网点机构负责人,营业主管要及时将上级行制度文件进行转发或者传达,确保相关人员均能及时接收制度文件,避免制度文件执行出现“断层”。网点人员应认真学习本岗位工作相关制度、文件内容,准确理解规定要求。对于外部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的制度文件,应高度关注积极宣贯学习,留存记录。将内外部制度规范及典型的案例,要整理成册,供网点人员共同学习。同时一旦制度传达到位,就要严格执行落实到位,按照制度合规办理业务。同时,各上级行机构(包括二级分行)要修订和完善检查管理办法,结合总、省分行印发的文件制度,抓住账户管理、现金管理、柜面运营等关键领域和高风险触发关键环节开展检查考评,提升运营基础管理和风控水平。(五)加强设备保障,加快网点智能建设一是信息科技部门负责统筹推进网点运营优化项目的 IT 实施。按照敏捷研发模式,加速项目优化成果上线。二是加大新技术在优化柜面操作中的应用,提高银行的数字化程度。建设智能排队系统,实现全行统一的网点预约、叫号排队和网点服务评价等功能。三是加快智能移动终端在一线的普及推广及使用。通过自助设备取代窗口操作,避免反复录入数据,以及多次验证、签字、盖章等重复劳动造成的差错。四是为银行网点配备新型数字化自助设备,对设备进行及时更新系统,定期维护,提高自助设备使用率,提高网点操作风险管控能力,加快网点智能化建设。四、结论面对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大有可为的战略机遇期,邮政储蓄银行将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深化改革创新,加快推进“特色化、综合化、轻型化、智能化、集约化”转型发展,持续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着力提高服务客户能力,坚持以客户为中心,以数字化转型为主线,不断升级打造优秀网点管理人才队伍,逐步建立“管理集约化、作业标准化、决策智能化”的柜面运营体系,使其成为银行业务发展的前沿阵地。本文通过对邮储银行柜面操作风险与管理的探讨,从内部控制、综合服务、业务支撑、制度执行、设备更新换代五个方面分析了目前存在的问题,从内控、服务、支撑、制度、设备投入五个方面提出了相对的对策和建议。柜...

    篇五:银行风控合规管理办法

    以来,农行ⅩⅩ市支行紧紧围绕“固本强基”的工作要求,

     突出六项管理举措,扎实推进内控合规精细化管理,在确保各

     项业务经营稳健发展基础上,全行风险防范与内控水平进一步

     提升,连续 3 年被评为内控评价一类行。

     突出制度管理。该行出台合规文化培育示范网点管理办

     法,编制合规手册,进一步明确了基层行负责人、运营主管、

     客户经理、柜员等岗位合规职责、行为底线。同时,根据不同

     层次建立内控工作例会制度。对运营主管、二级主管、客户经

     理、大堂经理实行月例会制。通过建立各种形式的例会制度,

     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分析合规情况,研究解决措施,落实风

     控职责,督促内控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突出创建管理。围绕内控合规文化建设,在全行深入开展

     创建“合规示范网点”活动。组织网点负责人前往先进地区网点

     现场观摩学习创建经验。通过育典型、树标杆、创先进“以点

     带面”的方式,促进全辖创建工作全面开展。通过制订创建目

     标,细化管理措施,落实计划考核,全行内控基础得到有力提

     升,员工合规操作意识和风控水平得到提高,保障了各项业务

     稳健发展。

     突出监督管理。重点抓好两道防线的履职监督,按季对运

     营主管监督的重要风险事项进行检查,按月对客户经理经办的

     信贷业务进行分析,高度关注信贷客户准入、办贷环节和贷后

     管理风险,将“审慎、规范、稳健”的理念贯穿贷款过程的始终。

     重点落实业务领域风险防范责任,针对信贷风险、会计风险及

     安全保卫风险等业务操作中的薄弱环节,开展常规检查和突击

     检查相结合,及时分析存在的薄弱环节,督促制订措施和完善

     办法加以整改。

     突出行为管理。全面落实目标责任,分别与部门、网点、

     员工分层签订合规管理目标责任书,将合规文化建设列入日常

     管理工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完善风险防范责任体系。

     实施一线工作法,市支行班子成员实行包点督办,每月到网点

     督导合规执行情况,组织进行风险点座谈,查找和掌握操作性

     风险点,提前采取措施加以防范。完善员工行为排查,对员工

     进行走访,掌握员工思想动态。

     突出整改管理。建立整改沟通机制,支行每半年至少召开

     一次整改工作专题会议,对各项检查发生的问题进行分析、归

     类、通报、限期整改。建立健全整改问责机制,定期通报整改

     进度及整改效果,对在整改工作中消极应付,没有达到整改目

     标的相关责任人严格问责。

     突出文化管理。通过网点晨会、夕会、合规宣传专栏等进

     行宣传,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和辐射作用,在全行营造“做合

     规之人、行合规之事”良好氛围。制作违规警示牌,置于营业

     网点负责人、运营主管、客户经理、柜员等岗位人员桌面,促

     使每个员工将合规管理规定固化于脑,明记于心,落实于行。

     定期开展合规风险大讨论活动,员工结合岗位职责,对合规文

     化创建、合规氛围营造等提出合理化建议,提高合规操作的针

     对性。

    篇六:银行风控合规管理办法

    风物流公司融资租赁业务风控制度及措施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 1

     第二章

     风险管理的目标和原则 .............................................. 1

     第三章

     风险管理的机构设置 .................................................. 3

     第四章

     风险管理的步骤 .......................................................... 4

     第五章

     风险的主要类型 .......................................................... 9

     第六章

     风险控制的主要措施 ................................................ 10

     第七章

     风险管理的制度体系 ................................................ 14

     第八章

     风险管理制度的监督与评价 .................................... 1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汉风物流有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规范经营、 稳健发展, 将各种风险控制在可控范围之内, 保证公司经营战略和经营目标得以实现, 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本制度参考《银行法》、《证券法》、《公司法》、《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结合国内银行业通过的小企业风险管理体系和本公司资融租赁业务开展需要制定。

      第二章

     风险管理的目标和原则 第三条

     风险管理的主要目标 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 法规、 行业规章以及公司各种规章管理制度的规定, 自觉树立规范运作、 稳健经营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

      2. 建立行之有效的风险控制机制和制度, 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控制能力, 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前提下, 促进公司的发展战略的落实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3. 保证公司财产的安全完整以及资讯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第四条

     风险管理工作应严格遵循以下原则 1. 全面性原则

     风险管理必须覆盖融资租赁业务的所有部门和岗位,

     并渗透到决策、 执行、 监督、 反馈等各项业务过程和业务环节。

     因此, 各业务部门均应实施持续的风险识别、 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程序。

     2. 全员性原则

     员工是风险控制的基础及第一人, 风险控制必须涵盖与各业务相关的全体员工,

     不断提高员工对风险的识别和防范能力,

     树立全员风险意识。

     3. 相对独立性原则

     公司设立风险管理部, 负责公司的全面风险管理, 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有权对公司的业务部门内部风险管理进行协调、 监督和检查, 公司聘请外部稽核负责对公司风险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稽核、 检查。

     4. 相互制衡原则

     公司在岗位的设置上要形成一种相互制约的机制, 保证一项完整的经济业务活动, 必须分配给具有相互制约关系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岗位, 分别完成。

     需要分离的职责主要是:

     授权、 执行、 记录、 保管、 核对。

     5. 适时有效原则

     公司风险管理制度的制定应具有前瞻性,

     并且必须随着公司经营战略、 经营方针、 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和国家法律法规、 市场变化等外部环境的改变及时响应的修改和完善。

     6. 风险管理与业务发展同等重要原则

     风险在各项业务中是客观存在的, 如果没有正确的风险管理措施, 可能会给公司带来巨大的损失。

     因此, 公司业务发展必须建立在风险管理制度完善和有效执行的基础之上, 内部风险控制应与业务发展放在同等地位上。

     7. 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

      建立完善的体系量化指标体系, 采取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同时重视数据分析模型的定性分析的应用, 使风险管理更具有可操作性和科学性。

     第三章

      风险管理的机构设置 第五条

      为满足业务发展中持续的风险管理需要, 汉风物流有限公司设立风险管理部, 业务部、 市场部、 风险评审委员等部门, 作为组织全公司风险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

     业务部门主管负责风险管理政策在各业务领域的具体落实。

     第六条

      风险管理部的指责 1. 根据监管部门和融资租赁业务发展规划的需求, 统筹公司的全面风险管理工作, 拟定并组织实施风险控制计划。

     2. 组织研究和拟定公司风险管理政策、 风险评价标准、 风险评估技术和相关管理制度, 组织召开有关风险管理政策、 制度订立及修改的协调会。

     3. 对公司资产质量进行动态的实施监控, 根据公司整体的风险状况, 对各项业务政策和资产分类配置及调整提出建议。

     4. 参与金融新产品的开发, 提出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5. 审核公司其他业务部门草拟的涉及风险管理的业务管理规章制度。

     6. 负责牵头对因内部控制和操作风险引发的问题进行研究, 通过查找漏洞, 不断完善内控制度建设。

     7. 按规定向监管部门和公司管理层报告公司风险管理情况, 并组织贯彻监管部门和管理层的相关要求。

     8. 组织员工学习金融政策法规和风险管理知识, 及时向各部门提供风险管理信息。

     第七条

      业务部门主管的风险管理职责 1. 对照各项风险监控指标进行自我监测和风险评估, 必要时对本部门每日的风险状况进行记录, 并提出风险控制措施和对违规行为的处罚措施。

     2. 不定期检查每一业务环节的授权。

     3. 检查业务环节中的手续是否符合制度规定。

     4. 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提醒、 警告、 制止, 必要时上报汉风物流公司风险管理部及管理层。

     5. 定时提交本部门风险评估报告。

     6. 当出现异常风险情况时及时通知风险管理部, 必要时上报公司管理层, 异常情况由风险管理部会同各业务部门制定具体标准。

     第八条

      必要时, 汉风物流公司可聘请外部专业机构或专业人士对公司风险管理工作提供咨询和建议。

      第四章

      风险管理的步骤 第九条

      实施资产管理业务风险控制时主要以业务流程为主导, 按风险识别、 风险评估、 风险控制措施的实施、 风险管理的监控、风险管理制度的完善 5 个步骤进行。

     1.风险识别 风险识别是指对所有可能存在的、 对公司业务运作有重大影响的潜在风险点进行考察和识别, 它是有效实施风险控制的前提和基础。

     风险识别主要采用由下至上的分析法, 由业务部门负责人对部门内潜在的风险点进行识别, 定期或根据需要及时出具风险自查报告,经部门讨论后报汉风物流公司风险管理部及公司管理层。

     鉴于由下至上分析法不足以识别所有可能存在的风险点, 公司同时采取由上至下分析法, 由汉风物流公司管理层、 风险管理部将风险尤其是外部风险和合规性风险等进行指标分解, 下达风险限额到各业务部门。

     2.风险评估 风险评估是指由风险管理部、 业务部门主管根据业务中风险发生的可能性以及由此对公司运作造成潜在影响进行评估, 准确的风险评估是有效进行风险控制的科学依据。

      业务部门主管只负责对本部门的风险进行评估, 而风险管理部则根据各业务部门提供的风险自查报告, 负责对公司风险点进行全面的评估。

     为保证风险度量的准确性, 在风险评估时应采取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定性分析旨在评估业务流程中的所有风险并保证有适当的控制制度相对应, 定量分析则着眼于风险评估的准确性。

     融资租赁项目风险评估模型指标体系流程图如下。

     融资租赁项目风险评估模型指标体系

     风

     险

     评

     估

     模

     型 企业还租能力 财务因素偿债能力 盈利能力 营运能力 成长能力 资产负债率、 流动比率、 速动比率销售利润率 存货周转率、 应收账款周转率 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 宏观条件供应商情况、 国家政策、 行业情况、 销售网络情况 非财务因素主要经营者行业经验、 团队凝聚力与执行力、 性用状况 租赁项目特性 项目产品特性 租赁项目风险 项目担保情况 项目产品竞争力、 市场前景经营风险、 金融风险、环境风险 业主个人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公司或第三方担保情况

     3.风险控制措施 风险控制措施的实施是指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之上, 由风险点所在的部门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经风险管理部审核并报公司管理层批准后组织具体实施。

     4.风险管理监控 保证风险控制的有效性, 由风险管理部对风险管理系统实施持续的检查和监控。

     风险管理部将根据既定的监控程序对每个业务部门进行持续的检查监督, 并对风险控制有缺陷的部门进行重点监控。

     为保证风险监控的准确有效, 公司将制定科学的关键风险指标,

     并由业务部门主管、 风险管理部和公司分管领导进行分层次审议通过并监控。

     5.风险管理制度的完善 公司稽核室负责对风险管理部和各业务部门执行风险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稽核检查, 并将有关情况报告给公司管理层。

     在风险监控的基础上, 风险管理部、 稽核室以及各部门主管应对公司业务风险管理系统的适当性、 有效性及时作出评价。

     如果发现公司风险管理系统有不足之处, 则应及时提出改进建议和报告, 并监督业务部门实施上述建议, 以利于风险管理系统的完善。

     融资租赁业务风险管理流程图如下:

     风险管理流程图

      1 承办部门 2 风险管理步骤 风险管理监控 风险控制措施 业务部门主管、 风险管理部 风险管理部 备注 序号 风险管理制度完善 风险评估 业务部、 风险管理部 业务部、 市场部、 风险评审委员会、 风险管理部 风 险 管 理部 、 公司 稽查室 、 各部门主管 3 4 5 风险识别 业务部 门 负 责人对部 门 内潜在的风险点进行识别, 定期 或 根据需 要及时出 具风险自 查报告, 然后报汉风物流公司 风险管 理部 及公司管理层。

     业务部 门 主管 只 负 责对本部门的风险进行评估, 而风险管 理部 则 根据各业务部门提供的风险自 查报告, 负责对公司 风险点 进行全面的评估。

     相关部门对市场风险、 经营管理风险、 技术风险、 运作风险以 及对手方 信用 风险等方面采取风控措施, 并且上报汉风物流公司管理层。风险管理部对风险管理系统实施持续的检查和监控。风险管理部、 公司稽核室以及各部 门 主管 应 对公司 业务风险管理系统的适当性、有效性及时作出评价。

     对风险管理系统不足之处, 及时提出改进建议, 以利于风险管理系统的进一步完善。

     第五章

     风险的主要类型 第十条

     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面临的风险有市场风险、 经营管理风险、 技术风险、 运作风险以及对手方信用风险等。

     第十一条

     因经济因素、 政策因素、 投资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的影响, 导致公司有关业务可能遭受损失的市场风险主要包括以下两点。

     1. 政策风险

      因国家宏观政策如货币政策、 财政政策、 产业政策、 地区发展政策发生变化, 导致信贷市场波动而影响贷款收益, 以及借款企业经济效益发生变化而影响信贷收入, 从而产生损失的可能。

     2. 周期风险

      随着经济运行周期性的变化, 各个行业盈利水平呈现周期性变化。

     第十二条

      在公司经营过程中, 由于决策程序不当、 管理水平不高或贷款策略失误等因素的影响, 公司收益将产生波动的经营管理风险。

     主要包括决策风险、 执行风险和法律风险。

     1. 决策风险

     由于经营决策、 操作程序以及操作权限划分不合理等因素而使公司收益遭受损失的可能性。

     2. 执行风险

     由于指令不明晰、 交易操作失误等认为因素而使公司资产遭受损失的可能性, 主要包括操作能力风险和交易权限风险等。

     3. 资产估值风险

      由于资产估值不准确而导致公司业务决策失误和盈亏状况不实的风险。

     4. 法律风险

      由于业务操作过程当中出现与现行法律法规相抵触的行为而使资产遭受损失的可能性。

     第十三条

      技术风险是指由于公司计算机系统、 通讯系统、 交易网络等技术保障系统或信息网络支持系统出现异常情况而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可能性。

     第十四条

      职业道德风险是指由于公司员工不遵守职业操守,

     发生违法违规行为而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可能性。

     第十五条

      对手方信用风险是指公司业务中有关的对手方违法、

     欺诈而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可能性。

      第六章

     风险控制的主要措施 第十六条

      市场风险的控制措施

     为有效防范和控制市场风险, 对各项业务应采取强化研究、 风险识别以及设定市场风险监控指标等措施, 具体如下:

      1. 强化研究

      通过加强对影响市场整体运作的各方面因素进行跟踪调查和研究, 及时作出相关的前瞻性研究报告, 为经营决策提供依据, 以有效规避和防范市场风险, 主要措施如下。

     a)对宏观经济走势、 政策变化、 行业发展、 企业发展情况、 贷款策略演变以及其他影响市场变化的因素进行分析研究, 由相关部门出具定期和不定期的报告供决策参考。

     b)通过与外部研究机构合作, 获得较为全面的宏观经济信息以及

     政策走向, 为规避市场风险提供参考。

     c)风险评审委员会以定期和不定期会议审定公司的资产配置计划, 决定资产在不同业务品种之间的配置比例, 决定资产在行业、

     市场、 企业之间的分配比例, 以及融资规模, 以控制业务运作的市场风险。

     2. 风险识别

      风险识别主要由风险管理部负责进行, 主要包括:

     a)正确识别金融市场风险成分, 为确保市场风险度量的准确性提供科学依据。

     b)研究市场风险的度量方法, 尽量利用风险量化技术来计算市场风险值, 并以设定风险限额的方式来控制风险。

     c)风险限额的设定、 分配和监控应独立于相关业务部门, 未经公司风险评审委员会审查批准, 不得突破风险限额。

     3. 市场风险监控

     公司利用系统软件平台, 采取程序化、 规范化的方式, 设定市...

    篇七:银行风控合规管理办法

    风险管理计划

      风险控制部

      xx 年上半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xx 年上半年,我部在总行领导的关切和其他科室的配

      合下,紧密围绕总行年初制订的工作方针,以认真贯彻落实“双121 工程”为手段,深切领会总行有关会议精神,通过健全健全风险防范控制制度,提高管理素质,。

      xx 年,我部将在做好日常工作的同时,重点做好以下

      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完善贷后管理制度,强化贷后管理措施。

      xx 年,我部将根据总部领导的安排,进一步完善我部

      在年前制定的《XXX 市商业银行贷后管理办法》及《XXX 市商业银行贷后管理手册》,并下发各支行,认真组织学习,全面落实贷后管理各项制度,进一步规范我行贷后管理工作。

      1、细分客户类型,区别对待,及时调整。要求各支行

      根据《贷后管理办法》,细分现有贷款客户,把现有贷款客户划分为正常类客户和退出类客户两种,将我行确定的优质客户、营业收入稳定,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贷款形态正常、抵(质)押物有效、足额、易于变现的贷款客户划分为正常类客户;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作为退出类客户,采取不同-1-

      的贷款管理措施。由贷款行根据企业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发展前景以及偿债能力等情况,及时做出调整,对经营状况趋于恶

     化、信贷资产质量出现风险的正常类企业及时调整为退出类,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我行贷款条件、生产经营好转、营业收入稳定、贷款形态正常的退出类企业调整为正常类。

      2、明确、细化检查内容,落实专项检查、常规性检查

      制度。

      根据不同的类型,采取不同的贷后管理措施,实现贷款

      客户分类的动态管理、细致管理和全面管理。贷后检查分为贷款用途检查、特殊事项检查等专项检查及企业信贷业务办理后按固定的间隔期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偿债能力、担保情况等进行的常规性检查。正常类企业的间隔期检查最长不超过 3 个月。退出类企业间隔期检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但一年不少于两次。如发现借款人存在挪用贷款行为的,要写出检查报告,提出解决措施并组织实施;如发现借款人挪用贷款用于股票、期货炒作或对外股本权益性投资或用于违法活动的,要及时汇报信贷管理部门和有权审批部门,采取措施及时清收贷款。

      细致划分、明确正常类企业和退出类企业检查内容,对

      正常类企业的常规性检查主要为:企业在我行结算是否正常;货款归行率是否与我行融资占比相匹配;资产及负债总-2-

      量、结构变化是否正常;对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保证金的动态检查;抵(质)押物保管和价值、权属是否发生变化;保证人对外担保情况,保证人代偿能力变化情况;企业主要管理人员是否相对稳定;企业与我行的合作态度上是否发生变化;其它需要检查的内

     容。对检查中出现:借款人、担保人发生重大人事变动、内部股东不和,重要业务伙伴关系恶化,企业经营者家庭不和或婚姻出现危机;借款人、担保人财务管理混乱,导致生产停顿甚至出现分立、合并、破产等影响我行债权的情况;借款人、担保人涉及 * 或经济、法律纠纷,被司法、税务、工商部门提出警告或处罚,并被要求检查或冻结其存款账户、抵(质)押物,使其无法履行职责;借款人或抵押人态度发生变化,缺乏坦诚的合作态度,约见困难,经营场所或法定代表人居所经常无人、失去通讯联系;借款人与其主要原材料供应商或产品销售商合作关系恶化,或借款人的主要原材料供应商或产品销售商生产经营发生重大变化,影响对借款人的原材料供应或产品销售的;抵押物受损、贬值或发生纠纷,保证人保证能力发生重大变化,重要合同及保险条款失效等严重影响担保能力的情况发生;拖欠职工工资;依靠融资来偿还我行到期贷款;发生其它危及我行贷款安全事项的情况,要立即进行现场检查,并提出有关建议、措施,进行重点监管。

      退出类企业间常规性检查内容包括:有关贷款合同、担

      -3-

      保合同、资料是否齐全、合规、合法;贷款是否在诉讼时效之内,催收贷款本、息(见附件)通知书及督促履行保证责任通知书是否合规、合法;抵押物的保管、价值变化及变现能力情况;保证人保证能力的变化等。有存在未经我行同意擅自处理抵(质)押物;欺诈行为;通过各种方式逃废我行或他行债务;挪用贷款用于

     违规违法行为;没有履行信贷业务办理时的承诺等行为的,立即将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并通过各种手段提前收回贷款,停止发放新贷款,终止其信贷关系。

      同时,贷款行或总行(部)可根据实际情况随时进行特

      殊事项检查。通过特殊事项检查,检查行要形成书面的专题报告。对检查中存在的影响我行债权安全的问题,要提出明确的、针对性的措施,防范风险。对检查中存在的不合法不合规行为,要按有关规定对有关单位或相关人员实施处罚,或者将有关材料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对处理措施落实整改情况要进行跟踪检查,并做好材料

      归档保管工作。

      3、加大现场检查频率,做好风险预警。

      xx 年,我部将组织对全行信贷业务进行不少于四次的

      现场全面检查和不定期的抽查,主要检查信贷政策的落实情况。有无违背信贷政策、原则和总行(部)有关规定发放贷款的情况;新增贷款的投向及效果;信贷业务是否按规定进-4-

      行双人调查、核保、核押;信贷管理系统数据录入的及时性和录入数据资料的准确性;贷后管理情况,贷后检查报告是否详实,贷款风险分类结果是否准确及间隔期检查、专项检查、贷后集中检查、信贷档案资料管理和不良贷款的压缩计划完成情况等,并指导和要求各支行依据《贷后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发现风险预警信息和采取措施,做好风险防范和处臵工作。

      4、明确贷后管理责任,严格责任追究。

      我部将制订《XXX 市商业银行信贷责任认定及处罚办

      法》,根据有关业务操作规程和部门、岗位的职责,进一步明确贷后管理责任。对未落实贷后管理责任制,造成贷款损失的;不良贷款监管、清收转化不力,造成信贷资产质量恶化的;检查监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不采取有效措施解决的;、放贷收息、故意隐瞒或不及时向上级汇报发现的重大问题造成贷款损失等行为,我部将根据有关规定建议责任追究部门对下级行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顿、暂停信贷业务,对有关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经济处罚、调离岗位、撤销职务、下岗清收、解除责任人劳动合同等处罚。

      同时,我部通过检查,督促各支行完善贷后管理档案,

      将贷后管理手册纳入重要信贷档案管理。对贷后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制订相应措施和预案,进一步完善贷后管理制度。

      -5-

      银行风险管理的主要策略

      风险分散、风险对冲、风险转移、风险规避、风险补偿

      一、风险分散

      (一)含义:通过多样化的投资来分散和降低风险的方法。

      (二)主要作用:马柯维茨,资产组合管理理论:只要两种资产收益率的相关系数不为 1,分散投资于两种资产就具有降低风险的作用。而对于有相互独立的多种资产组合而成的投资组合,只要组成

     资产的个数足够多,其非系统性风险就可以通过这种分散化的投资完全消除。

      (三)实现手段:信贷业务不应集中于同一业务、同一性质、甚至是同一国家的借款人。

      二、风险对冲

      (一)含义:通过投资或购买与标的资产收益波动负相关的某种资产或衍生产品,来冲销标的资产潜在的风险损失的一种风险管理策略。

      (二)主要作用:是管理利率风险、汇率风险、股票风险和商品风险非常有效的手段。

      (三)实现手段:自我对冲和市场对冲。

      自我对冲是指商业银行利用资产负债表或某些具有收益负相关性质的业务组合本身所具有的对冲特性进行风险对冲;

      市场对冲是指对于无法通过资产负债表和相关业务调整进行自我对冲的风险(又称残余风险),通过衍生产品市场进行对冲。

      三、风险转移

      (一)含义:通过购买某种金融产品或采取其他合法的经济措施将风险转移给其他经济主体的风险管理办法。

      (二)主要作用:风险分散职能降低非系统性风险,而对共同因素引起的系统性风险却无能为力,此时采用风险转移策略是最为直接和有效的。

      (三)实现手段:保险转移和非保险转移。

      保险转移是指为商业银行投保,以缴纳保险费为代价,将风险转移给承保人。

      非保险转移。担保、备用信用证等能够将信用风险转移给第三方。例如,商业银行在发放贷款时,通常会要求借款人提供第三方信用担保作为还款保证,若借款人到期不能如期还贷款本息,则由担保人代为清偿。

      四、风险规避

      (一)含义:商业银行拒绝或退出某一业务或市场,以避免承担该业务或市场具有的风险。

      (二)主要作用:不做业务,不承担风险。

      (三)实现手段:没有风险就没有收益。规避风险的同时自然也失去了在这一业务领域获得收益的机会和可能。风险规避策略的局限性在于它是一种消极的风险管理策略。

      五、风险补偿

      (一)含义:事前(损失发生以前)对风险承担的价格补偿。

      (二)主要作用:对于那些无法通过风险分散、对冲或转移进行管理,而且有无法规避、不得不承担的风险,投资者可以采取在交易价格上附加风险溢价,即通过提高风险回报的方式,获得承担风险的价格补偿。

      (三)实现手段:投资者可以与现在金融资产的定价中充分考虑风险因素,通过定价来索取风险回报。

      商业银行风险与资本

      一、资本的概念和作用

      (一)资本的含义

      通常所说的资本是指会计资本,也就是账面资本,等于金融机构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资产减去负债后的所有者权益,包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一般准备、信托赔偿准备和未分配利润等。对商业银行资本最传统的理解就是这种财务意义上的资本。

      (二)资本的作用

      (1)资本为商业银行提供融资。

      (2)吸收和消化损失。

      (3)限制商业银行过度业务扩张和风险承担。

      (4)维持市场信心。

      (5)为商业银行管理,尤其是风险管理提供最根本的驱动力。资本是风险的第一承担者,因而也是风险管理最根本的动力。

      二、监管资本与资本充足率要求

      (一)含义:

      监管资本是监管部门规定的商业银行应持有的同其所承担的业务总体风险水平相匹配的资本,是监管当局针对商业银行的业务特征按照统一的风险资本计量方法计算得出的。

      由于其必须在非预期损失出现时随时可用,因此其强调的是抵御风险、保障商业银行持续稳健经营的能力,并不要求其所有权归属。1988 年,《巴塞尔资本协议》首次提出了资本充足率监管的国际标准,并且提出了合格监管资本的范围。

      在《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中,首先根据商业银行资本工具的不同性质,对监管资本的范围做出了界定,监管资本被区分为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

      核心资本又称一级资本,包括商业银行的权益资本(股本、盈余公积、资本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和公开储备;

      附属资本又称二级资本,包括未公开储备、重估储备、普通贷款储备以及混合性债务工具等;在计算市场风险资本要求时,还规定了三级资本。

      (二)资本充足率

      资本充足率是指资本对风险加权资产的比率,这里的资本就是监管资本,是在商业银行实收资本的基础上再加上其他资本工具计算而来。

      新协议对三大风险加权资产规定了不同的计算方法:

      对于信用风险资产,商业银行可以采取标准法、内部评级初级法和内部评级高级法;

      对于市场风险,商业银行可以采用标准法或内部模型法;

      对于操作风险,商业银行可以采用基本指标法、标准法或高级计量法。

      选择哪种计量方法取决于商业银行自身的风险管理水平和商业银行是否达到巴塞尔委员会针对每种方法规定的相应标准。

      为鼓励商业银行提高风险管理和计量水平,巴塞尔委员会提出采用较高级别的计算方法能够相应降低商业银行的监管资本要求。

      新协议规定国际活跃银行的整体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 8%,其中核心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 4%。

      风险管理的数理基础

      一、收益的计量

      (一)绝对收益:是对投资成果的直接衡量,反映投资行为得到的增值部分的绝对量。使用数学公式可以表示为:绝对收益=P-P0。

      例如:一位投资者将 100 万元人民币投资于 1 年期国债,国债的利率为 10%,1 年到期后,得到本息支付共计 110 万元,投资的绝对收益是 10 万元人民币;另一位投资者将 20 万元人民币投资于股票市场,1 年后卖出全部股票,收回的资金总额为 30 万元人民币,投资的绝对收益也是 10 万元人民币。

      (二)百分比收益率:

      百分比收益率是当期资产总价值的变化及其现金收益占期初投资额的百分比。百分比收益率通常用百分数表示。假定期初的投资额为 P0,在期末时资产的价值为 P1,则百分比收益率(R)定义为期初每一单位货币投资所带来的收益,用数学公式可表示为:R=(P1-P0+D)/P0。

      例如:投资者 A 期初以每股 20 元的价格购买某股票 100 股,半年后每股收到 0.3 元现金红利,同时卖出股票的价格是 22 元,则在此半年期间,投资者 A 在该股票上的百分比收益率为:

      方差的平方根称为标准差,用σ表示。在风险管理实践中,通常将标准差作为刻画风险的重要指标。

      资产收益率标准差越大,表明资产收益率的波动性越大。

      (三)正态分布

      在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实践中,正态分布广泛应用于市场风险量化,经过修正后也可用于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量化。

      一般来说,如果影响某一数量指标的随机因素非常多,而每个因素所起的作用相对有限,各个因素之间又近乎独立,则这个指标可以近似...

    篇八:银行风控合规管理办法

    风控部

     一、修订背景

     二、修订及颁布情况

     三、修订的主要内容

     四、公司下一步主要任务

     提纲

     (一)原法定异常交易监测指标已影响可疑交易制度有效性;

     (二)基于行为特征的报送条件不符合以“合理怀疑”为基础报告可疑交易的国际标准。

     (三)我国大部分金融机构已经具备自定义异常交易监测指标的能力。

     修订背景 —— 修订的必 要性

     2007年实施的《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人 民银行令【2006】第2号),总结银、证、保行业可疑交易特征, 分别制定了可疑交易报告标准(银行业18条,证券业13条,保险业 17条),要求金融机构对符合标准特征的交易行为履行报告义务。

     近10年来,金融机构按照2号令的要求,建立健全本机构本系统可疑 交易报告制度,较好地履行了可疑交易报告义务,为预防洗钱风险, 遏制和打击洗钱犯作出了贡献。

     原法定异常交易监测指标已影响可疑交易制度有效性 修订的必要性(一)

     1、法定可疑交易标准不能适应当前金融发展新的形势,突出地表现为无法对金融产品金融交易的全覆盖。(银行业电子银行业务,证券业第三方存管、资管业务,保险业各类理财)

     2、法定可疑交易标准不符合风险为本的反洗钱工作要求。正常交易,异常交易,可疑交易,约束条件、风险程度各不相同。

     3、金融机构防卫性报送问题未得到根本性解决,可疑交易报送两极分化严重,总量依然偏大。

     4、高质量的可疑交易报告总体偏少,能够成案的线索与报告总量不成比例,有效性偏低。(移送线索数,破获案件数)

     修订的必要性(一)

     法定异常交易监测指标影响可疑交易制度有效性

     2007 年以来金融机构报送的可疑交易情况

     2007

     2008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2016

     银

     10965006 68596792 42513169 61642091 53931825 2961万 2449万 1770万 1117万 543.6万

     证

     34786 147482 185181 124288 24149 3711 1801 1241 1638 保

     4139 170904 234876 85639 155252 4.1万 3.1万 16707 11703 合

     计

     11003931 68915178 42933226 61852018 54111226 29654711 24530801 17725248 11184241 543.6万

      FATF新40项建议第20条:“如果金融机构怀疑或有合理理由怀疑资金为犯罪收益,或与恐怖融资有关,金融机构应当依据法律要求,立即向金融情报中心报告。”

     按照上述标准,金融机构报可疑交易报告作为金融情报,应当基于“风险为本”这一准则搭建的反洗钱合规体系,并本着“合理怀疑”的原则发现,之后应当及时地提供给金融情报机构。

     修订的必要性(二)

     基于行为特征的报送条件不符合以“合理怀疑”为基

     础报告可疑交易的国际标准

     原《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第十二条,第十三条: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邮政储汇机构、政策性银行、信托投资公司,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保险公司应当将下列交易或者行为(银行业18条,证券业13条,保险业17条),作为可疑交易进行报告 。

     —— 在最初的制度设计里,我国是基于行为特征来报告可疑交易

     我国初期的制度安排

     相比较国际社会,我国反洗钱在工作初期,金融机构构反洗钱意识\队伍\制度\系统等多方面均不具备按照合理怀疑原则报送可疑交易的条件。

     在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 > 释义 》 中:

     “我国开展反洗钱工作的时间不长,金融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反洗钱意识和技能还有待提高,完全由金融机构自主对可疑交易进行判断是不现实的”

      金融机构按照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或者怀疑、有理由怀疑某项资金属于犯罪活动的收益或与恐怖分子筹资有关,应按照要求,立即向金融情报机构报告。

      为什么一开始未与国际标准对接?

      1、银发[2008]391号《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 的通知》第三条“(一)金融机构要通过流程控制,强化勤勉尽责义务。利用 技术手段筛查出交易数据后,金融机构应根据需要进一步分析、审核和判 断,提高所报告的可疑交易信息的有效性”,

     2、银发[2010]48号《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明确可疑交易报告制度有关执行 问题的通知》明确了“对于进行中的交易或者客户准备开展的交易,金融机 构及其工作人员发现或有合理理由怀疑其涉及洗钱、恐怖融资的,应当按 照规定提交可疑交易报告”

     我国在落实合理怀疑原则上实践和探索

     修订的必要性(三)

     1、反洗钱意识明显提高

     2、建立了一支反洗钱队伍

     3、反洗钱内控制度,包括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建立健全

     4、建立了可疑交易监测分析和报告系统

     5、创新了可疑交易报告模式

      我国大部分金融机构已经具备自定义异常交易监测指标 的能力。

     2012年,人民银行在全国选择37家法人金融机构开展可疑交易报告综合试点,要求试点机构结合自身情况自主定义交易监测标准,结合人工分析,以合理怀疑为基础报送可疑交易报告。这些工作为修订现行两个规章、出台《管理办法》奠定了坚实基础。

     江苏银行,华泰证券均参与首轮试点,并取得了较好的试点成果 可疑交易报告综合试点

      1、解决现行可疑交易报告体系存在的突出问题;

     2、立足国情,充分吸收、借鉴国际通行标准

     3、充分听取多方意见

     4、整合原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有关内容。

     (一)修订的主要原则

     1、充分开展调研。

     (1)2011年10省市的专项调研 (2)研究欧美主要发达国家的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及国际组织的相关监管标准 2、充分征求意见 (1)金融机构,主要是法人金融机构 (2)人民银行分支机构 (3)行内相关司局

     (二)修订的主要工作

      在新3号令研究修订过程中,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自始至终一直按照总行的工作部署,一直参与修订工作,并组织省内法人金融机构积极献言建策。最后一次征求意见是2016年10月份,当时我省有

     47家法人金融机构参与征求意见工作,都结合各自的工作实际,提出有价值的修订意见,为新3号令的正式出台作出了贡献。

     外资银行 农村信用社 村镇银行 其他银行机构 信托公司等六类公司 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其他非银行机构 2 1 13 4 7 10 4 6 在江苏征求意见情况

      经2016年12月9日第9次行长办公会通过,2016年12月28日,人民银行以2016年第3号行长令的形式正式发布《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明确自2017年7月1日开始实施。

      在发布的同时,人民银行就《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答问

      12月31日晚安排央行专家解读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新规

     正式颁布实施

     调整和新增

     1 1 、调整大额现金交易的人民币报告标准

      原办法第九条:单笔或者当日累计人民币交易 20 万元以上或者外币

     交易等值1 1 万美元以上的现金缴存、现金支取、现金结售汇、现钞兑

     换、现金汇款、现金票据解付及其他形式的现金收支。

     新办法第五条 :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人民币5 5 万元 以上(含5 5 万元)

     、外币等值1 1 万美元以上(含1 1 万美元)的现金缴存、现金支取、现金

     结售汇、现钞兑换、现金汇款、现金票据解付及其他形式的现金收支。

      三、调整的内容

      ——首先,加强现金管理是反洗钱工作的重要内容。国际上现金领域的反洗钱监管标准大都比较严格。比如,美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的大额现金交易报告起点均为1万美元(或等值外币),而且监管部门为打击特定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依据法律授权还可以进一步下调现金交易报告标准。

     ——其次,非现金支付工具的普及、发展和创新便利了非现金交易,居民的现金使用偏好正逐步发生转变,正常的支付需求通过非现金支付工具可以得到更加快捷、安全的满足,这为强化现金管理提供了有利的条件。

     ——最后,我国反腐败、税收、国际收支等领域的形势发展也要求加强现金管理,防范利用大额现金交易从事腐败、偷逃税、逃避外汇管理等违法活动的风险。

     为什么将大额现金交易报告标准从现行的人民币 20 万元

     调整为5 5 万元?

      原办法第九条: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银行账户之间单笔或 者当日累计人民币200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20万美元以上的款项 划转。

     新办法第五条:

     非自然人客户银行账户与其他银行账户之间 当日单

     笔或者累计交易人民币 200 万元以上(含 200 万元)、外币等值 20 万

     美元以上的款项划转。

     原 办法第九条:

     自然人银行账户之间,以及自然人与法人、其他组织 和个体工商户银行账户之间单笔或者当日累计人民币50万元以上或者 外币等值10万美元以上的款项划转。

     新办法第五条:

     自然人客户银行账户与其他银行账户之间 当日单笔

     或者累计交易人民币 50 万元以上( ( 含

     50 万元)、

     外币等值10万美元以 上(含10万美元)的款项划转

     。

      三、调整的内容

     (二)调整大额转账交易的统计方式

     (一)

     调整的 内 容

      原办法第八条:金融机构应当将可疑交易报其总部,由金融机构总部或者由 总部指定的一个机构,在可疑交易发生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以电子方式报送中 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

     新办法第十五条:金融机构应当在 按本机构可疑交易报告内部操作规程确认

     为可疑交易后 ,及时以电子方式提交可疑交易报告, 最迟不超过5 5 个工作日

      3 3 、调整可疑交易报告时限

      原2号令要求金融机构“在可疑交易发生后”的10个工作日内提交可疑交易报告。但新3号令是基于“合理怀疑”报送可疑交易报告,在这种新模式下,可疑交易发生后需要时间进行确认。国际通行做法是要求金融机构在确认交易可疑后及时提交可疑交易报告。因此,新3号令将可疑交易报告时限规定为“在按本机构可疑交易报告内部操作规程确认为可疑交易后,及时提交可疑交易报告,最迟不超过5个工作日”。

      需要说明的是,“5个工作日”不是指金融机构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从异常交易预警到人工分析判断等所有环节,并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提交可疑交易报告,而是指金融机构通过内部预警、分析等确认为可疑交易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提交可疑交易报告。

     为什么将可疑交易报告时限调整为确认后最迟不超过5 5 个工作日?

     (一)

     调整的 内 容

      新办法第十七条:可疑交易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金融机构应当在向 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提交可疑交易报告的同时,以电子形式或书 面形式向所在地中国人民银行或者其分支机构报告,并配合反洗钱调 查:

     (一)明显涉嫌洗钱、恐怖融资等犯罪活动的;

     (二)严重危害国家安全或者影响社会稳定的;

     (三)其他情节严重或者情况紧急的情形。

     4 、调整 重点 可疑交易报告要求

     原办法第十五条:金融机构对按照本办法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 提交的所有可疑交易报告涉及的交易,应当进行分析、识别,有合理 理由认为该交易或者客户与洗钱、恐怖主义活动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 有关的,应当同时报告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

     (二)新增 的 内 容

     1 1 、新增4 4 类适用对象

     保险专业代理公司

     指依据《公司法》、《保险法》、《保险专业代理机 构监管规定》设立的专门从事保险代理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 司。

     它属于专业保险代理人 。129

     保险经纪公司

     保险经纪公司针对客户的特定需求,运用自身的专业优势 ,为客户提供专业的保险计划和风险管理方案。在同客户签订委托协议后,

      由保险经纪公司组织市场询价或招投标, 选择综合承保条件优越的保险 公司作为承保公司。11 消费金融公司

     消费金融公司是指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在 中国境内设立的,不吸收公众存款,以小额、分散为原则,为中国境内居 民个人提供以消费为目的的贷款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1

     贷款公司

     贷款公司是指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据有关法律、法 规批准,由境内商业银行或农村合作银行在农村地区设立的专门为县域农 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贷款服务的银行业非存款类金融机构。

     (二)新增 的 内 容

     2 2 、新增 大额跨境交易的人民币报告标准

      原办法第九条:交易一方为自然人、单笔或者当日累计 等值1万美元以上的跨境交易。

     新 办法第五条:

     自然人客户 银行账户与其他银行账户发

     生 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人民币 20 万元 以上(含 20 万元

     )、外币等值1 1 万美元以上(含1 1 万美元)的跨境款项划

     转

      1、随着沪港通、深港通等业务逐步推进,境内居民个人跨境业务逐步放开,居民个人跨境人民币业务会更加频繁,设计专门的人民币报告标准,便于监管部门及时掌握人民币跨境交易数据,开展风险监测。

      2、《关于优化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信息报送流程的通知》(银办发〔2013〕188号)规定,对于单笔20万元(含)以下的个人人民币跨境收支业务,银行可合并报送,但需保留逐笔明细信息。综合考虑,新3号令对自然人客户大额跨境转账交易报告标准确定为“人民币20万元以上”,可以加强对跨境人民币交易的统计监测,更好地防范人民币跨境交易相关风险。

     为什么对自然人客户设置“人民币20万元以上”的大额跨境转 账交易报告标准?

     (二)新增 的 内 容

     3 3 、新增 以 “合理怀疑”为基础的可疑交易报告要求

     新办法第十一条:金融机构发现或者有合理 理由怀疑客户、客户的资金或者其他资产、 客户的交易或者试图进行的交易与洗钱、恐 怖融资等...

    篇九:银行风控合规管理办法

    协作信息 财政金融(作者单位: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银行对公信贷业务风险控制措施对公信贷业务在银行运营过程中具有重要的地位,而且一直以来都是银行的核心业务。在当前整体经济环境越来越复杂的新形势下,银行日常运营过程中面临着较多的挑战,特别是对公信贷业务开展过程中风险增加,因此需要加大风险防控力度,确保银行对公信贷业务的安全、有序开展。文中分析了商业银行对公信贷风险,并进一步对银行对公信贷业务风险控制措施进行了具体的阐述。◎ 张健在当前经济新常态背景下,我国加快了产业结构调整的步伐,这就使企业运营过程中风险呈现出上升态势,一旦企业债务清偿能力下降,必然引发银行信贷业务风险发生。因此在当前银行运营管理工作中,需要加强对公信贷业务风险的防范,全面提高对公业务风险管控水平,为金融服务打造一个良好的环境,促进金融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一、商业银行对公信贷风险分析1.信用风险。当借贷企业或是公司没有按约定要求进行还款,或是无力偿还贷款,这种情况下商业银行必然会受到较大的经济损失。同时当客户信用等级下降的情况下,其所引发的风险也会导致客户违约机率增加。一旦信用风险发生,银行必然会受到较大的经济损失。2.流动风险。在商业银行实际运营过程中,其资金筹集多以短期行为为主,但资金借贷则具有长期性,当短期资金匮乏并与同期负债和额外资金支出不匹配时,则会引发流动风险,负债与资金之间存在缺口,从而导致流动成本及流动风险增加。3.市场风险。金融市场存在较强的变化性,在利率或是汇率变化情况下银行财务易出现不利的情况,极易引发信用风险,导致信贷业务安全性下降。因此针对于市场风险需要定期进行预测和分析,并构建预警模型,及时加以防范。4.合规风险。在商业银行对公信贷业务开展过程中,适用的法律法规存在多样性,一旦没有严格按照相应的法律法规开展对公信贷业务,或是对法律法规存在歧义,则会引发合规风险发生。5.操作风险。操作风险的发生与银行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息息相关,部分银行工作人员自身的专业技能不高,在实际工作中没有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对公信贷业务操作,从而导致操作风险发生,并由此给银行带来较大的经济损失。二、银行对公信贷业务风险控制措施1.提升银行信贷风险控制能力。在对公信贷业务开展过程中,银行需要与自身的经营情况相结合,针对区域风险及产能过剩行业给予高度关注。同时还要深入分析风险集中和高风险行业的贷款比重,并进一步针对潜在信用风险总量及信贷资产质量加大分析和研究力度,从而能够及时发现潜在风险隐患,并加以化解,为银行对公信贷业务的有序开展打下良好的基础。银行还要重视自身风险预判和预警能力的提升,在实际工作中落实好风险分类管理制度,使全体人员能够积极参与到风险控制工作中来,全面提高银行信贷风险防控能力。作为具体工作人员,需要在对公信贷业务开展过程中,在重视自身对信贷资产观察和分析能力的提升,进一步强化风险预判、评价和处理的能力。而且在实际工作中能够根据不同类型客户制定切实可行的风险控制方案,并确保其有效执行,将风险带来的损失控制在最低水平。另外,在对公信贷风险控制工作中,还要以国家政策为导向,全面优化信贷结构,严格控制高风险领域的投入,针对于不符合绿色信贷、产能严重过剩及库存压力较大的行业的信贷宜主动退出,有效的规避风险。2.强化信贷各环节管理。为了保证对公信贷业务操作的规范性和合法性,则需要加大审核的力度。这就需要在实际工作中要加强对信贷各环节的有效管控。具体要求业务管理人员要严格监督贷前的准入工作,并且严格对信贷客户的评级资质、经营管理等实际状况展开全面审核。落实好贷中的监管工作,提升审批风险研判能力、对贷款深入跟踪式管理,准确落实发放贷款的条件。针对于贷后管理工作需要进一步强化,并安排专人进行监管,及时制定切实可行的风控措施,确保各项风控措施能够落实到位。3.构建完善的信贷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各商业银行的发展离不开相互之间的协调与配合,因此为了提高整体对公信贷风险的管理水平,商业银行应当建立起统一完善的信息管理体系,各商业银行可以实现风险管理信息的共享,从而降低对公信贷的风险性。通过构建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对信贷风险的统一和规范化管理。各商业银行可以通过建立联盟,并建立共同的云平台,实现对公信贷风险数据的管理和共享,加快推进风险管理的精细化和科学化,实现对信贷风险的有效防范。4.提升信贷业务的监管力度。银行在对公信贷业务中所面临的风险类型多种多样,可以通过采用多种风险识别模型分析得到的信息进行综合评估,尽量准确识别各类信贷业务风险。在此基础上,工作人员还需要依托实地考察获取各项与企业发展、财务状况等相关资料,将其代入风险识别模型中,及时修正不合理风险信号,保障真实体现风险,提升风险识别敏感度。同时,银行需要立足客户实际,采用实地调查与信息数据分析相结合的方式,定期进行全面、客观风险评价,精准评定风险因素,制定有效风控方案。银行可以采用对客户分类、评级下调,追加有效担保、压缩存量额度等手段增加其违约成本;组建专项工作小组,落实催收管理工作,或以司法介入的方式强制要求偿还欠款,最大限度地降低风险损失。5.打造高素质的风险管理团队。为了能够进一步提高对公信贷风险控制水平,需要打造一支高素质的风险管理团队。这就需要风险管理人员要具有较高的专业素质,其不仅要掌握扎实的金融知识,同时还要深入了解银行对公信贷业务,针对于市场具有较强的敏感性,能够针对市场发展变化准确对风险进行预判。风险管理人员还需要掌握相应的法律知识,这样在实际工作中能够有效的防范合规风险的发生。另外,工作人员应当具有责任感与工作积极性,对自身工作有一定的认同感,能够帮助银行有效的规避以及解决风险问题。银行可以与高校合作,制定人才引入计划,保证风险管理团队的专业性。三、结束语银行对公信贷业务开展过程中面临的风险种类较多,这也对风险控制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在对公信贷风险管控工作中,需要重视银行信贷风险管理能力的提升,并强化对公信贷业务各个环节的管控,加大监管力度,重视高素质风险管理人员的培养,以此来实现对公信贷业务风险的有效防范,为对公信贷业务的有序开展打下坚实的基础。窑 窑。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