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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两违”整治专项行方案10篇

    时间:2022-09-20 10:50:01 来源:亿瀚范文网 本文已影响 亿瀚范文网手机站

    “两违”整治专项行方案10篇“两违”整治专项行方案 两违治理及农村超高超大建房整治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加强农村建房及设施农用地建设规范管理的有关精神,有效遏制违法用地行为,进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两违”整治专项行方案10篇,供大家参考。

    “两违”整治专项行方案10篇

    篇一:“两违”整治专项行方案

    治理及农村超高超大建房整治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加强农村建房及设施农用地建设规范管理的有关精神,有效遏制违法用地行为,进一步加强农村超高超大建房整治,构建农村建房、设施农用地建设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改善农村环境面貌,推进“整洁美丽、和谐宜居”秀美乡村建设。结合镇情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坚持“属地管理、分类推进、强化疏导”的原则,使未批先建、批少建多、批东建西等违法违规占地现象,特别是占用耕地和占用基本农田行为得到有效处置,农村建房违法违规占地势头得到有力遏制。

     (二)按照“严控增量、整治存量”的原则,控制农房建筑体量,占地面积不得超过 120 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得突破 350 平方米,建筑层数不超过三层,做到农村新建房屋超高超大建设“零增长”。

     二、实施步骤 (一)认真开展自拆自纠 各村要立即组织精干力量,对辖区内“两违”建设、农村超高超大建房开展全面调查,尤其重点核查 2017 年 11 月 27 日《农村超高超大建房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琴府发〔2017〕22 号)发布以来,仍然顶风实施建设的,逐户、逐栋登记造册,建立台账,督促建房户自行整改到位。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参与“两违”建设、农村超高超大建房的,要带头自行拆除到位。

     (二)集中开展整治行动

     各村要在认真调查摸底基础上,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集中力量推进整治工作。对在建尚未完工的农村超高超大建房,一律停止建设,限期拆除到三层(含三层)以下;已经完工的,限期拆除到三层(含三层)以下。

     加大农村建房及设施农用地违规违法建设的打击力度,尤其是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破坏耕地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违法占用基本农田的坚决拆除,恢复原状,并对相关责任人员严肃问责。

     三、工作措施 (一)加快编制村庄规划。各村要编制高质量、可操作的村庄规划,进一步明确村庄布局、功能定位、建设风貌等,划定村庄建设边界和禁建红线,引导农村建房由沿路排布向块状集中布局转变。

     (二)规范建房审批程序。各村要不断强化属地管理职能,落实主体责任,加大农村建房、设施农用地建设监管力度,规范建房审批程序。农村新建住房规划许可和用地审批发证率要达到 100%,严禁未批先建。

     (三)建立监督巡查队伍。各村要切实履行整治主体责任,建立完善村级监督巡查队伍,具体负责辖区农村建房的监督巡查和违法行为查处。严格落实村“两委”的日常监管责任,充分发挥村民自治自我约束作用,充实村级协管人员,实行网格化管理,做到对“两违”建设、农村超高超大建房行为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一是建立每日报告制度。各村每日 15:00 时前将巡查情况上报微信工作群。二是建立投诉举报制度。各村设立并向社会公布农村建房违法行为举报信箱、电话,明确专人受理投诉举报,动员群众参与农村建

     房日常监管。三是建立督导巡查制度。镇组织相关站办所组成巡查组,对各村整治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对未上报而被巡查发现的在建农村超高超大建房现场交办、限期整改。

     四、强化保障 (一)加强宣传,注重引导 要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采取进村入户发放宣传资料、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开展现场咨询等办法,广泛宣传农村建房政策,做到家喻户晓。建立投诉举报制度,鼓励广大群众参与“两违”治理工作,通过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开诚布公接受举报和建议,努力形成群防群治良好局面。

     (二)强化考核,有责必究 将“两违”建设、农村超高超大建房纳入每月绩效考核,实行倒扣分制,对工作开展不力、监督巡查走过场的,发生一起“两违”建设或农村超高超大建房的村,扣除当月绩效考核分 10 分,村书记降为副书记、村村主任按相关程序罢免并启动追责程序,相关人员在例会上作表态发言,对发现党员干部或国家公职人员参与建设且逾期自行拆除不到位的,由镇纪检监察机关启动问责程序。因工作不力发生“两违”建设而动用镇应急力量所产生的一切整治费用,由所在村自行承担。

    篇二:“两违”整治专项行方案

    镇农村建房审批、批后管理及“两违”综合治理监督工作方案 为督促各村(居)及相关职能部门有效提高农村建房审批效率,加强批后管理,持续深化“两违”综合治理,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监督方案。

     一、监督重点 (一)各村(居)及相关职能部门农村建房审批情况; (二)各村(居)及相关职能部门批后服务管理情况; (三)各村(居)及相关职能部门“两违”巡查报告、案件办理情况。

     二、监督内容 (一)规范建房审批。各村(居)及相关职能部门要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简化农村建房审批和加强批后服务管理的通知》(X 秀政〔2021〕X 号),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农村建房审批效率。

     (二)强化批后管理。由包村领导牵头,各村(居)工作队长、村主干、包组干部、建房协管员及相关职能部门组织批后监管,严格落实审查到场、放样到场、施工到场、验收到场“四到场”制度和挂牌施工制度,杜绝批后“两违”现象。

     (三)落实巡查报告。各村(居)要严格落实“日巡查、零报告”制度。镇包村(居)领导应组织各村(居)工作队长、村主干、包组干部、建房协管员及相关职能部门每日对辖区内“两违”情况进行巡查并报告。发现“两违”立即制止,并报镇治违办,由镇治违办报告包村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核实。

     (四)规范案件办理。各村(居)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及时办理镇治违办派发的“两违”案件(含领导批示批转案件,上级交办、转办、督办案件,“两违”监管平台案件,巡查报告案件,群众来电、来信、来访案件,12345 平台案件等各类案件)。各村(居)或处置责任单位自镇治违办派发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依法处置到位并反馈案件处置结果或提交案件整治结果审核表。对案件办理的各个阶段形成的档案材料进行规范收集和管理,对其中形成的文字、图片、音视频、数据等文件材料,认真做好收集、整理、鉴定和保管等工作,建立“一案一档”的工作机制。

     三、监督机制 镇成立农村建房审批和批后管理监督小组,设在镇治违办,投诉电话:XX。镇治违办每季度组织人员进行抽查督导,通报抽查督导情况。发现存在问题涉及镇、村干部的,由镇治违办移送镇效能办追责问责;涉及违法违纪的,移送纪检监察部门,并报区治违办备案。

     (一)对农村建房审批和批后管理的监督。重点抽查是否按照审批流程和审批时限规范审批,是否落实“四到场”制度和挂牌施工制度。发现审批不规范或批后管理不到位的:

     1.每季度发现 1 宗的,对各村(居)工作队长及相关职能部门予以诫勉教育;对村主干、包组干部、建房协管员予以扣除年度绩效的 15%。

     2.每季度发现 2 宗及以上的,对各村(居)工作队长及相关职能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对村主干、包组干部、建房协管员予以扣除年度绩效的 30%,对包组干部、建房协管员予以停职。

     3.每季度发现 3 宗及以上的,对各村(居)工作队长及相关职能部门予以效能告诫;对村主干予以停职,包组干部、建房协管员予以免职。

     以上若能在 3 个工作日内整改到位的,可免于问责。

     (二)对巡查报告的监督。根据各村(居)巡查报告,经核实属于漏报或者瞒报的:

     1.每季度发现所在村(居)漏报或瞒报 1 宗的,对各村(居)工作队长及相关职能部门予以诫勉教育;对村主干、包组干部、建房协管员予以扣除年度绩效的 15%; 2.每季度发现所在村(居)漏报或瞒报 2 宗的,对各村(居)工作队长及相关职能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对村主干、包组干部、建房协管员予以扣除年度绩效的 30%,对包组干

     部、建房协管员予以停职; 3.每季度发现所在村(居)漏报或瞒报 3 宗及以上的,对各村(居)工作队长及相关职能部门予以效能告诫;对村主干予以停职,包组干部、建房协管员予以免职。

     以上若能在 3 个工作日内如实上报并在整改期限内整改到位的,可免于问责。

     (三)对案件办理的监督。在案件办理期限内逾期 3 个工作日仍未办理或不反馈的:

     1.所在村(居)有 1 宗逾期未办理或不反馈的,对各村(居)工作队长及相关职能部门予以诫勉教育;对村主干、包组干部、建房协管员予以扣除年度绩效的 15%,并限期整改反馈; 2.所在村(居)达 2 宗的,对各村(居)工作队长及相关职能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对村主干、包组干部、建房协管员予以扣除年度绩效的 30%,对包组干部、建房协管员予以停职,并限期整改反馈; 3.所在村(居)达 3 宗及以上的,对各村(居)工作队长及相关职能部门予以效能告诫;对村主干予以停职,包组干部、建房协管员予以免职。

     以上若能在 3 个工作日内整改到位并反馈的,可免于问责。

     (四)对建房安全的监督。各村(居)要严格执行农村

     建房安全管理规定。村民住宅建设现场须使用钢架、防护网、悬挂施工公示牌,不得超层、超面积建设,安全防护网必须拉设到位,不留死角;具有工匠带头人或施工单位具备相应资质、有购买相应的房屋保险等,公示审批文件编号、建房村民姓名、宅基地面积和四至、建房层数、举报电话等信息,并张贴农村自建房(三层以下)质量安全常识“一张图”,接受社会监督。

     四、附则 (一)“两违”认定标准及分类处置办法参照《XX 省违法建设处置若干规定》和《XX 区“两违”认定标准及分类处置的实施意见(试行)》(X 违领〔2017〕X 号)执行。

     (二)各级各部门“两违”综合治理工作职责参照《XX市“两违”综合治理各级各部门工作职责清单》 (X 违办〔2021〕X 号)执行。

     (三)“两违”拆除验收认定标准参照《XX 市 2018 年度“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月考评办法和考评标准》(X 违发〔2017〕X 号)文件规定执行。

     (四)凡发现破坏基本农田、基干林带等特殊领域,或一年内所在村(居)3 次及以上存在问题,或弄虚作假的,加重处理。

     (五)凡发现党员干部参与“两违”或干预“两违”说情,以及在监管过程中弄虚作假、压案不查、吃拿卡要、收

     受礼品礼金等违纪违法问题的;凡发现在工作中存在严重失职行为,造成不良后果或恶劣影响的,移送区纪委监委调查处理。

     (六)对各企事业单位的监督参照本方案执行。

     (七)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本方案施行前发生发现的“两违”责任追究按“从旧兼从轻”原则。

     五、本方案由 XX 镇清理整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篇三:“两违”整治专项行方案

    2022 年 “两违”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两违”治理工作要求,进一步巩固“两违”治理成果,维护土地管理和城乡规划建设秩序,打造宜居环境,提升人民幸福指数,特制定 2022年年度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为指导, 按照“依法依规、强化监管、突出重点、全力拆违”的总体思路,以“属地管理、部门联动、完善机制、源头防范”为原则,立足实际,精心组织,全力以赴,攻坚克难,实现“新增为零,存量减少”的工作目标。通过“两违”治理,拆出环境、拆出空间、拆出公正、拆出美丽、拆出政府公信力。

     二、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提高城市治理能力”要求,确保城乡规划、建设、用地管理有序进行,打造宜居环境,提升人民幸福指数为目的。坚持以属地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部门联动、依法依规、疏堵结合、加强宣传、注重引导、完善机制、源头防范为基本原则,按照“增量为零、化解存量、健全机制、确保长效”的目标,从 2022年 1 月到 12 月,加强巡查力度,全面遏制新增“两违”,

     实现“两违”零增长,逐步化解历史存量“两违”,健全完善常态长效综合治理机制。

     三、重点任务 (一)重点问题整治提升。坚持按照“依法依规,强化监管,突出重点,全力拆违”的总体思路,保持高压态势,开展重点问题、重点领域集中整治。

     (二)历史存量处置提升。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两违”情况摸底核实分类行动,建立台账,明确历史存量处置目标。建立健全由市、区、办事处所共同参与的历史遗留“两违”处置联动机制,细化工作职责,进一步完善历史遗留问题分类处置实施办法,分类施策,有计划、有步骤、分类别、分期拆除。

      (三)常态长效机制提升。不定期召开“两违”工作联席会议,加强与市职能部门的联动协作、信息共享、多方保障等综合协调机制。建立健全对“两违”的快速查处、联合执法、自拆助拆等执法拆除机制。加强“网格化”巡查,源头管控。加快完善历史“两违”的调查摸底、认定、处置等分类处置机制。全面推进综合治理常态化管理,实现“不能违、不敢违、不想违”的目标。

     四、组织领导 区政府成立“两违”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加强对“两违”治理工作的领导。

     五、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与宣传发动阶段(2022 年 1 月 10 日——1 月 22 日)

     加强宣传力度,加强打击“两违”相关法律法规、“两违”危害性以及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的宣传,通过悬挂横幅、分发传单、LED 显示屏等方式进一步宣传,引导干部群众自行拆除,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二)调查摸底阶段(2022 年 1 月 23 日——3 月 30 日)

     由办事处牵头,对辖区范围内所有“两违”进行调查摸底并建立台账,重点摸清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具体数量、面积,违建户基本情况、家庭背景、社会关系等,建立“一违一档”台账。对在建及已完工“两违”要结合情况具体分析,及时下发停工通知书或自拆通知书。

     (三)集中整治阶段(2022 年 4 月 1 日——11 月 30 日)

     以“控新治旧”为主要任务,切实开展综合治理工作。

     1.按照属地原则,切实负责,及时组织开展联合巡查,及时掌握“两违”信息,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早处置”的目标,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坚决控制新增“两违”,做到“露头就打,出土就拆”,保证“两违”零增长。

     2.对历史存量违建,集中在媒体上公布“两违”拆除名单,依照法定程序分批次实施拆除。

     (四)督查与巩固提高阶段(2022 年 12 月 1 日——12月 31 日)

     及时做好回头看、回头查工作,根据专项治理成效总结经验做法,完善细化考核方案和工作制度,形成长效机制,实现“两违”综合治理工作常态化、日常化、制度化。

     六、工作措施与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两违”综合治理的组织领导,突出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加强与市相关部门的联系沟通,形成协同治理、联动执法的治理格局。

     (二)健全防控机制。一是严格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守土有责”的工作原则,强化属地单位工作责任。坚持“零容忍”,对新增“两违”行为继续“露头就打、出土就拆”,将“两违”制止在萌芽状态。二是要切实贯彻落实“两违”治理工作要求,健全网格化巡查体系,强化日常巡查,完善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巡查、制止、报告制度,建立“两违”监管平台。三是加强部门联系,强化部门联动配合,建立信息共享、联网查询、案件通报、共同预防和监管的机制,综合运用法律,加强执法协查协助,通过限制经营许可、产权登记等措施,实施快速查处,倒逼自拆。

     (三)拆违敢于碰硬。面对“两违”不能拈轻怕重,要勇于攻坚克难。一要集中力量对专项行动开展以来顶风作案的违建进行全面清理,彻底拆除;二要组织力量对存量“两

     违”实施拆除;三要围绕当前重点热点,结合中心城区建设,让“两违”治理更好地服务社会,促进发展。

     (四)加强信息报送。落实信息报送制度,各办事处对“两违”信息要及时掌握,及时上报。一要及时掌握本辖区行动推进情况;二要发现和总结行动中涌现的典型事迹、经验做法和成效;三要收集公布反面典型案例,强化警示教育,发挥震慑作用。

     (五)强化督促检查。各办事处要继续把“两违”综合治理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建立督查问责制,行动开展期间,实施月考评制度,从点、线、面三个层次强化监督检查,并不定期组织督查,督查结果作为各级各部门年度考评考核的重要内容。每月做好调查摸底进度、拆违数量及媒体宣传等情况的整理收集。

     (六)注重舆论宣传。要加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政策解读,创新宣传方式,积极组织宣传活动,宣传治违成效、典型经验,加大警示教育力度,形成高压的舆论态势。营造良好的社会法治氛围。

    篇四:“两违”整治专项行方案

    工作方案 范文

      两违工作方案

      各村(社区)、镇辖区各单位:

     “两违”是阻碍我镇项目建设和城乡发展的突出问题。为贯彻落实全县“两违”视频工作会议精神,有效遏制“两违”,规范城乡建设行为,推进全镇宜居环境建设,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特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依法依规、强化监管、突出重点、全力拆违”的总体思路,坚持以属地管理、部门联动、疏堵结合、注重引导、完善机制、源头防范为基本原则,立足实际,精心组织实施,全力以赴攻坚克难,上下联动密切配合,切实做到宣传教育零盲区、调查核实零死角、依法惩治零遗漏、“两违”现象零增长。

     二、任务目标

     专项行动范围涵盖全镇城乡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包括违法占地、非法买卖土地和违法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户外广告设施等。综合整治突出抓好“四重点”:即违法占用农耕地、影响公共安全和重点建设、严重影响城乡规划、交通干线两侧的违建;实施“六先拆”即党员干部的违建、安全隐患大的违建、顶风突击的新违建、妨碍重点项目建设的违建、社会影响恶劣的违建先行拆除。有步骤、定计划、分期分批开展拆违工作。通过综合治理,“两违”蔓延势头得到全面遏制,对新增“两违”行为“露头就打、出土就拆”,实行零容忍,实现零增长;切实改变城乡环境“脏乱差”现

     象,提升居民生活品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全镇城乡面貌明显改观。

     三、工作安排

     按照省、市、县统一部署,我镇“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采取动员部署、宣传发动、调查摸底、重点突破、示范带动、全面推进等方式开展,以点带面,分阶段、分步骤同步推进。

     (一)动员部署,宣传发动。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并成立“两违”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要做好舆论引导,大力宣传《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和“两违”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性,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大力支持专项治理的舆论氛围,让群众不敢违、不能违、不愿违。

     (二)调查摸底,建立台账。各村(社区)作为本辖区内“两违”整治的主体单位,负责组织对辖区内“两违”情况进行逐社、逐户调查摸底,全面掌握“两违”实施主体、发生时间、数量、面积等情况,并归集分类、建立“一违一档”台账,形成“两违”清单,调查摸底不全面、不彻底、不如实上报的要追究挂村领导、村书记、村主任和有关人员责任。

     (三)重点突破,全面推进。我镇要立即启动违建拆除工作,分批列出“六先拆”对象并在社会上公布,集中力量实施拆除,形成示范带动,以强拆带动自拆,以点带面,滚动推进。在重点突破基础上,要及时总结经验做法,结合农村房屋确权登记,逐步处理历史遗留违建问题。同时要建立完善落实拆违的信息共享机制、日常巡查机制、首查责任制度和责任落实考核奖惩制度,形成控违、拆违长效机制,实现“两违”综合治理工作常态化、日常化、制度化。

      四、职责分工及措施

     镇国土所:牵头负责规划区违法用地整治工作,负责全镇范围内违法用地行为的查处。

     村建办:牵头负责在建工程违法建设整治工作,负责规划区内违法建设行为的查处。

     镇纪委:负责整治工作中的监督检查,对工作不力的违纪的,依法依规追责查处。

     派出所:负责在整治行动中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和处置工作,维护正常秩序。

     供电所和水厂:积极配合政府的相关部门对“两违”建设工程实施停电停水。

     以上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责治理,定人定责,分类负责,严格执行”的原则,明确职责,密切合作,各司其职,加强条块之间协调配合,形成上下联动,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氛围。在工作中抓住关键,突出整治重点。加大整治力度,加大督办密度,提高工作效率。

      五、工作措施

     (一)宣传动员。利用广播宣传车、标语、横幅,召开会议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两违”整治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大力宣传违章的危害和整治意义,对未批先建占有耕地的违法建筑,影响村容村貌的群众反映强烈的违建对象,做好思想教育,发出违法用地通知书和停建通知书,引导当事人自行拆除。对逾期不拆除的,依法进行强制拆除。

     (二)调查摸底。要在全镇范围内进行调查摸底,各村(社区)要在辖区范围对“两违”行为进行一次全面的调查摸底,对没

     有经过批准的未批先建,违法乱建,少批多建的房屋要及时上报,填好调查摸底表,特别在上报摸底的过程中要遵循“六先拆”的情况及时填好摸底表上报。(“六先拆”指党员干部的违建、安全隐患大的违建、影响周边安全的违建、顶风突击的违建、妨碍重点项目的违建、社会影响恶劣的违建。)

     (三)目标职责。各村(社区)要加大巡查力度,要对全村范围的违法建设行为进行认真的摸排,按照尊重历史,积极稳妥的原则,区别不同情况,及时发出停建违法通知书,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引导当事人自行拆除,对逾期不拆除的,依法进行强制拆除,营造强大的防违、控违,拆违声势,坚决遏制新违建的产生,依法处置旧违建,确保实现“坚决杜绝新违建,有效处置旧违章”的目标。

     六、责任要求

     各村(社区)支部书记和村主任是本次“两违”专项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本着“守土有责”的要求,思想上高度重视,认识上高度统一,精力上高度集中,行动上高度一致,切实做好此次的专项整治工作,同时,各村(社区)完成情况与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相挂钩,对专项整治中工作不力,弄虚作假,失职渎职,纵容违法的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讲治镇人民政府

      2016 年 12 月 28 日

      两违工作方案

     按照文府办督函〔2018〕190 号《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两违”整治工作的督办通知》文件的要求,为进一步做好“两违”整治工作,持续加大对违法用地、违法建筑的打击力度,

     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关于打击“两违”整治工作的部署要求,推动解决“两违”整治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中央 12 号文件精神为指导,加快“两违”整治步伐,引导规范各类建设行为依法有序建设为目标,以打违控违、合法有序报建为重点,加大对违法用地、违法建筑的打击力度,形成“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部门联动、群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工作机制格局。

     二、工作目标

      按照《文昌市 2018 年“两违”分类处置实施方案》的要求,完成市下达的 194 宗违地面积 89076.42 平方米,违建面积 88204.55平方米的任务:其中拆除 38 宗,违地面积 4853.06 平方米,违建面积 4853.06 平方米;暂缓拆除 26 宗,违地面积 4623 平方米,违建面积 5427.32 平方米;补办手续 130 宗违地面积 79590.36 平方米,违建面积 77924.17 平方米。以“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把握重点、突出效能,无缝对接、全面覆盖,分工负责、责任到人”的原则,镇党委镇政府、村委会、村民小组为责任主体,进一步明确各相关部门及单位在“两违”监管中的责任,积极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巡查处理管理体系。推动“两违”监管关口前移,触角向下延伸,逐步构建一个覆盖全镇的巡查处置网络,突出打击重点,在全镇范围内深入开展整治违法用地、违法建筑常态化巡查和处置工作,促进和提高对违法“两违”的防控能力,建立和完善“两违”管理质制度与长效机制,将“两违”消灭于萌芽状态。同时畅通报

     建渠道,对符合条件的建设行为积极引导规范有序进行报建,达到去存量,控增量,“两违”零增长的目标。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全镇统一思想,扎实工作。为强化领导,成立潭牛镇“两违”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xx(书记)

      副组长:xx(镇长)

     xx(副书记)

      xx(人大主席)

     xx(纪委书记)

      xx(常务副镇长)

     xx(武装部长)

      xx(党委委员)

     xx(党委委员)

      xx(副镇长)

     xx(主任科员)

      xx(主任科员)

     xx(副主任科员)

      xx(副主任科员)

      xx(正科待)

      成员:镇纪委、监察室全体工作人员、镇国土所全体工作人员、镇规划所全体工作人员、镇农业服务中心林业站、畜牧站、潭牛派出所负责人、新桥派出所负责人、潭牛供电所所长、镇各驻村工作组全体成员、各村(居)书记、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规划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党委委员、常务副镇长杨兹农担任,办公室成员由洪小慧、吴小静、符得、陈红斌、林鸿坚组成。

      四、建立 “ 两违 ” 巡查处置体系

      建立一套由村民小组巡查员、村级协管员、镇级巡查处置工作小组三级巡查发现、初步情况核实、进一步套图核实、复核、按职责进行处置或移交相关部门处置的“两违”巡查处置体系,将“两

     违”整治工作责任层层压实,层层传导压力,将责任落实到人,不留死角,强力推进打违控违工作的开展。

     五、工作安排

      (一)编制 2018 年分类处置计划(2018 年 8 月 31 日前完成)。按照“尊重历史、正视现实、依法依规、分类处置”的原则,考虑“两违”形成的历史现状及实际特点,充分认识到我镇土地利用管理及规划建设管理长期以来的基础薄弱、管理不到位的实际情况,做好统筹平衡,突出国土卫片执法、中央环保督察、小产权房、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非法买卖和占用土地建房、占用基本农田和生态红线建房等情形,梳理出违法事实较为清楚的“两违”案件,按照先易后难、均衡分布的原则,编制 2018 年分类处置计划。

      (二)制定 2018 年下半年分月计划并实施(按月份计划完成)。统筹安排实施 2018 年分类处置计划,结合实际制定分月处置计划,并将计划中的每个违法图斑通过海南省“两违”分类处置系统逐个进行分类计划填报,以及后续的处置整改信息填报。按填报的处置计划组织实施处置工作,确保每月完成处置计划任务。

      (三)处置销号(2018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镇完成处置一宗填报一宗,填报后由市联合指挥办公室对整改内容进行内业和外业复核,复核通过后向省联合指挥部办公室申请销号。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报建工作

      充分发挥镇规划建设管理所的作用,加强对符合条件的建房行为的报建力度,规范村(居)民的建房行为,减少“两违”行为的发生。

      (二)加强政策学习和舆论宣传

     1、组织镇级、村级网格员学习省生态环境六大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沈晓明省长 7 月 19 日视察文昌讲话精神。提高对打击“两违”工作的认识,从思想上解决打击“两违”工作顾虑,调动镇、村两级网格员的主动性。

      2、镇派出宣传车到各村委会进行打击“两违”和农房报建政策宣传,同时各村居委会利用音箱在村人口集中的地方进行宣传。

      (三)加大打击“两违”力度

      1、镇以城监队为基础成立打击“两违”专项巡查队,对全镇18 个村(居)委会进行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及时处置。加强与市执法中队联合执法,发现一宗处理一宗。采取没收施工工具的措施进行处置。

      2、加强与供水、供电部门联合执法,对违法建筑采取断电断水措施。

      3、将图斑内违法建筑任务分解到各工作组,由工作组先做群众工作,引导群众自动拆除,再组织力量强制执法。

      4、将打击“两违”任务分解到各村居委会,列入村居委会年终考核。

      七、保障措施

      1、严肃纪律,严格执法,对违反乡村规划、非法占用土地、社会影响恶劣及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乡村违法建筑坚决依法予以拆除。严禁国家公职人员参与违法建设活动,一经发现,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对参与、纵容、包庇的党员干部,由纪委监察机关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对严重违反规划管理、土地管理等法律法规,以到卖或出售违法违规建筑和耕地牟取暴利为目的、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对妨碍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执行强制拆除公

     务,借机策划、煽动群众闹事,构成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落实经费保障,将整治“两违”工作各项费用列入年度预算,保障“两违”巡查处置工作的正常运行,提升土地监管、打违控违的能力和水平。

      中共 xx 镇委员会

      xx 镇人民政府

     2018 年 9 月 19 日

      两违工作方案

      各行政村、乡属各企(事)业单位:

      为积极稳妥推进我乡违法用地、违法(章)建设整治工作,维护法律尊严,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乡范围内开展“两违”整治工作。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规定,通过集中整治,惩治和遏制违法用地、违法(章)建设行为,建立遵循规划、依法用地、依法管理的良好秩序。。

     二、整治范围和类型

      本次整治的范围:从 2000 年 1 月 1 日以来发生的违法用地、违法(章)建设行为。2000 年 1 月 1 日以前发生至今未依法处理的一并列入整治范围。

     本次整治所称的违法用地、违法(章)建设行为,主要指以下五种类型:1、未经批准擅自建房的;

      2、超过批准面积或未按规划要求建房的;

      3、未经批准擅自搭建的;

      4、未经批准擅自建造农家乐、来料加工、畜禽、水产养殖及其他生产经营性用房的;

      5、其他违法用地、违法(章)建设行为。

      三、整治时间:

      9 月中旬开始至 12 月底

      四、方法和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9 月 10 日—9 月 20 日)

      为了统一思想,营造氛围,要大力宣传整治的重要意义和基本原则,组织开好三个会议:召开乡党委扩大会议统一班子思想,召开整治工作动员会议部署整治工作,召开各行政...

    篇五:“两违”整治专项行方案

    镇开展农村建房“两违”问题清理整治 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我镇农村建房,坚决遏制农村集体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妥善处理好县农村建房违法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条例》《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湖南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镇政府研究决定,从 2022 年 3 月至 2024年 2 月底开展为期二年的农村建房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问题清理整治工作(简称“两违”问题清理整治)。为确保清理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 XXX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严控增量、消化存量”的要求,摸清基本情况,协调联动推进,分类施策整治,切实解决好农村建房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问题,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农村建房秩序,保障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全镇农村建房步入规范化轨道。

     二、目标任务 按照“拆除一批、整治一批、规范一批、办证一批”的目标,

     到 2024 年 2 月底,全镇农村建房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问题基本处置到位。

     三、清理整治范围和对象 (一)清理整治范围 全镇农村集体土地范围内未取得用地、规划许可或未按用地、规划许可进行建设的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的行为。国有土地上的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报县清理整治办处理。单位或者个人以交易或经营为目的非法占用集体土地上的建房,报县清理整治办依法转为国有出让土地处理。

     (二)清理整治内容 对 1987 年 1 月 1 日《土地管理法》施行至 2020 年 7 月 3 日国务院召开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之间,农村建房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行为进行集中清理整治。包括:未批先占(建)、少批多占(建)、批低建高、批此建彼的行为;以及非法建设经营小产权房、非本村村民购买集体土地私自建房、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非法占用集体土地建房等行为。

     四、工作原则 (一)依法行政原则 一是执法主体要合法,不超越权限,不滥用职权,在执法过程中必须亮证执法。二是执法内容要合法,违法事实认定要清楚,

     证据要确凿、充分,适用法律要准确,处理要适当。三是执法程序要正当,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二)实事求是原则 工作中要坚持实事求是,依法依规,既要执行法律法规,又要尊重客观实际,做到政策性与灵活性相结合。要聚焦问题整改,不回避矛盾,不掩盖问题,不虚报瞒报,坚决遏制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三)公平公正原则 工作明确以人民为中心,以解决问题为主,严禁放水养鱼、钓鱼执法等情况发生,从稳定大局出发,做到宣传广、工作细、底子清、处罚明。坚持涉案必查、公开透明,对同类案件坚持一个标准执行到底,接受群众监督。要注重体现维护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避免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发生。

     五、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2022 年 年 3 月)

     召开全镇农村建房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问题清理整治工作会议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发布《五化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农村建房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问题清理整治工作的通告》,采取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印发宣传单、出动宣传车、新闻媒体报道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清理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形成清理整治工作的

     强大声势,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自觉抵制和制止农村建房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二)调查摸底(2022 年 年 3 月至 2022 年 年 4 月)

     各村对辖区内农村集体土地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地毯式摸排和初步认定,详细统计排查摸底情况,对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建立台账,并按要求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各村排查摸底工作要在 2022 年 4 月 25 日前完成,排查情况、工作台账等相关资料汇总上报镇农村建房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问题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镇农村两违清理整治办”),不得漏报、瞒报、虚报,否则将视情节对相关人员启动问责程序。

     (三)分类处理(2022 年 年 5 月至 2023 年 年 12 月)

     根据调查摸底掌握的情况,对清理出来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相关单位及个人主动申报并自行整改。对在规定期限内未整改到位的,按照既定方案统一进行处理,情况特殊的上报县农村两违清理整治办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研究制定处理意见。对影响恶劣又拒不自行整改的,依法依规坚决实施强制拆除。对符合规定的,按照有关政策进行处罚,在缴清罚款及相关税费后,办理审批手续,镇规划站、国土站处理后应及时完成办证手续。对阻挠或煽动老弱病残阻扰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辱骂殴打执法人员的,要严格依法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通过清

     理整治,达到“拆除一批、整治一批、规范一批、办证一批”的目的。

     (四)回顾总结(2024 年 年 1 月至 2024 年 年 2 月)

     县农村两违清理整治办对清理整治工作进行验收,重点抽查验收违法违规行为是否整改到位、是否补办相关手续、是否完善相关规章制度。清理整治工作结束后,镇规划站、各村要将清理整治情况、处理结果等相关资料汇总归档。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五化镇农村建房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问题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赖万波任顾问,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李建春任组长,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组织委员刘玉芳任第一副组长,曹启军、唐文正、邓超群、喻洁、邱福香、李群海、廖发庭任副组长,周文辉、陈拯、王宪华、黄明友、王峰、范小玉、邓存鹏、李晓铎、刘文军、罗建东及各驻村干部、村支书为成员,刘玉芳同志负责日常调度,各村统筹协调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镇农村两违清理整治办”),办公地点设在镇政务中心二楼。由王宪华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清理整治工作的实施。办公室工作人员实行坐班办公。各村要明确支部书记主抓,配备专门人员专抓,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压实。

     (二)细化职责分工。清理整治工作涉及面广,各部门、各村要责任共担,根据各自的职责和分工,积极主动,勇于担当,迅速行动,加强沟通,协调配合,形成合力,解决难题。

     镇农村两违 清理整治办 ( 查违办 ):负责两违清理整治工作的日常调度和整体推进,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进度并提出工作建议;负责牵头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和有关文件;负责协调有关部门统筹推进农村两违清理整治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负责指导各村开展调查摸底工作;负责指导各乡镇组织实施依法拆除违章建筑。

     镇党政 办公室:负责对村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办。

     镇 财政 所:负责协调财政票据和规费收缴工作;负责保障两违清理整治工作经费;负责对全镇违规侵占使用国有资产情况进行调查摸底。

     镇规划站:负责指导各村对农村两违清理整治工作各环节的税费核定和征收。负责向上报送核实各村上报需要办理国有土地不动产相关手续房屋建筑结构安全的相关资料和各责任主体签字认可的房屋安全报告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向上报送办理各村上报需要办理国有土地不动产相关手续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手续。负责规范农村集体土地的审批管理;负责指导对农村村民建房违法案件的查处。

     镇 自然 资源 所:是本次农村两违清理整治工作的牵头部门,负责对各村农村两违清理整治的工作指导和培训,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负责与林业站协调对违法毁林占地案件的查处和打击。负责凭镇政府查违的通知与供电所对违法建筑采取断电措施。负责凭镇政府查违的通知协调对违法建筑采取停止供水措施。

     镇派出所:负责对清整过程中的治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打击;负责对相关单位移送的案件协同侦破、查办。

     镇 司法 所:负责对清理整治各环节的政策程序把关和政策解释,以及农村两违清理整治工作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

     镇 信访 办:负责做好农村两违清理整治工作中上访群众的接待、劝访和协调处理工作。

     各村:农村建房“两违”问题清理整治以村为主开展,负责对农村建房两违问题的调查摸底和政策宣传,对农村建房两违问题及时发现、制止、整改到位;负责做好辖区信访稳控工作;负责农村两违问题的处理及农村建房的手续办理,负责对农村集体土地房屋质量上报验收;负责对新增农村建房两违问题及时制止,打击拆除到位。

     (三)加强宣传引导。在各村醒目位置张贴五仙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农村两违问题清理整治工作通告,逐村逐户发送宣传

     单。借助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和教育广大群众支持配合清理整治工作。要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引导作用,宣传县人民政府清理整治农村两违问题的决心和措施,公开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形成强有力的震慑,营造依法依规清理整治的良好氛围。

     (四)严格奖惩措施。农村两违清理整治收入全额上缴县财政。5%用于安排村组经费返成,按各村组收入拨付,按季度安排。季评定工作优秀的村,浮动工作经费按本村收入 1%安排;季评定达标的村,浮动工作经费按本村收入 0.8%安排;季评定不达标的村,浮动工作经费不予安排。镇农村两违清理整治办按全镇农村“两违”清理整治收入(不含税收)县级给予工作经费的 30%按季度安排工作经费。工作经费包含工作人员的经费保障和奖励,按程序审批后方可发放。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在规定时间内主动申报且积极配合的,从轻处罚;拒不配合的,从严处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五)强化督查考评。镇纪委要加大督查督办力度,督促各部门、各村认真落实领导小组会议决定的事项,强化问责,对不作为、乱作为行为进行责任追究,严格按照工作规定的时间节点推动各项工作,确保按时完成目标任务。对工作当中发现有意将税收改作费用作变通处理的,一经发现责令其整改,并追究相关

     责任人责任和对村适当降低工作经费返成比例。各驻村干部、各村干部负责督促本辖区的国家公职人员、党员干部、农村定员干部及其亲属主动如实申报,积极配合处理。该项工作纳入综合绩效考核内容,纳入党组织书记述职工作内容。

     。

     (六)建立长效机制。清理整治两违问题必须坚持铁的纪律、铁的心肠、铁的手腕。清理整治工作完成后,要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果,建立长效机制,实行常态化管理,对农村集体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做到早防范、早发现、早制止、早拆除,坚决杜绝新的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附件:1.五化镇农村“两违”问题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2.农村“两违”问题清理整治流程表

     附件 1

     五化镇农村“两违”问题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顾

     问:赖万波 组

     长:李建春 第一副组长:刘玉芳 副组长:曹启军、唐文正、邓超群、喻洁、邱福香、李群海、廖发庭 成

     员:周文辉、陈拯、王宪华、黄明友、王峰、邓存鹏、刘文军、李晓铎、范小玉、罗建东、各驻村干部、各村支书 下设三个工作组:

     (一)政策宣讲摸底调查组:

     果木场镇区:李群海、王宪华、黄明友、王峰 光明村:李建春、周文辉、李利娟、全体村干部 山上村:曹启军、彭建元、全体村干部 欧联村:刘玉芳、颜涛、全体村干部 碕石村:唐文正、陈孝健、彭飞龙、全体村干部 周坪村:邓超群、李红光、全体村干部 东冲村:喻洁、黄方保、全体村干部 鹧鸪坪村:邱福香、张长发、全体村干部

     畔头村:李群海、谭华兵、全体村干部 金朝山村:廖发庭、李仁德、全体村干部 工作职责:负责联系村“两违”问题摸底调查,核清核准,上报《“两违”问题调查摸底表》,指导农户主动申报填好《“两违”问题清理整治申请表》。

     (二)现场核实查违核定组:

     标准核定:王宪华、黄明友、王峰 联络员:邓存鹏(欧联村、周坪村、碕石村)

      李晓铎(鹧鸪坪村、金朝山村、畔头村)

     罗建东(光明村、山上村、东冲村)

     工作职责:标准核定人员负责对“两违”问题现场调查及规费核定;联络人员负责对上报表册整理及与联系驻村领导、驻村干部、村干部现场核定联络通知及协助核定、查处及相关事务协调联络,负责将核定规费台账转交等。

     (三)规费收缴处置保障组:

     周文辉(负责票据领取,规费收取财务指导)

     范小玉(负责按核定标准出具收费凭证及账务整理)

     刘文军(负责配合核算及资料整理)

     聘请人员(负责资料录入、证件打印、资料整理等后勤内务)

     工作职责:负责规费收取、证件打印及资料录入整理等。

     附件 2 五仙县农村建房“两违”问题清理整治程序 (农村村民住宅类)

     1 宣传发动及摸排申报阶段,当事人填写《农村建房“两违”问题清理整治申请表》

     ①张贴县政府通告,印制宣传标语横幅等开展宣传发动。

     ②乡镇人民政府组织以村为单位摸排“两违”问题。

     ③乡镇人民政府以村为单位调取农村房地一体土地房屋测量数据。

     ④当事人主动申报,以村为单位登记造册,填写《农村建房“两违”问题清理整治申请表》。

     ⑤当事人未主动申报,乡镇人民政府摸排发现,送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乡镇或部门按一般执法程序查处。

     ⑥当事人主动申报的,乡镇人民政府执法人员制作《调查笔录》。

     ⑦摸排结果上报县整治办,表格区分集体、国有土地,住宅和经营类房屋。

     2 调查取证及实地核实阶段,填写《农村建房“两违”问题处置审批表》相关数据。

     ①工作人员调取申请人的房地一体《宗地图》核实房屋占地面积。

     ②工作人员调取申请人的房地一体《房屋分层平面图》核实房屋建筑面积。

     ③工作人员现场核实房屋用途、层数、建设时间。

     ④工作人员现场核实丈量房屋外占用破坏土地。

     ⑤现场利用“国土调查云”核实二调地类和建设时间。

     3 行政处罚及税费核算阶段,填写《农村建房“两违”问题处置审批表》相关数据。

     ①计算耕地占用税(用地标准内减半,用地标准外全额计算)

     ②计算耕地开垦费(用地标准内不计,用地标准外...

    篇六:“两违”整治专项行方案

    建设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成果,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筑现象,着力消除公共安全隐患,切实维护国土空间规划管理秩序,全面推进“两违”综合治理常态化管理,实现“不能违、不敢违、不想违”的目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福建省违法建设处置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全面落实属地管理和职能部门监管主体责任,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以下称方案)。

     一、适用范围 第一条 本方案适用于我市城乡规划区内违法建设的处置工作。即:在城乡规划区内违反城乡规划法律、法规的,适用本方案的规定处置,违反土地管理、水利、交通运输、林业、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违法建设,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置。

     二、职责分工 第二条 市“两违”办负责全市违法建设处置的相关协调工作。

     根据《福建省违法建设处置若干规定》第六条第二款规定,市自然资源局和市城市管理局是我市城市建成区内违法建设的处置部门。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违法建设的处置工作。其他职能部门根据相关职责,做好违法建设处置的相关工作。

     第三条 街道办事处应当履行属地管理职责,以村(居)、

     — 2 — 物业小区为单位,建立网格化巡查工作机制,确保及时发现新增违法建设。各网格应明确责任人和日常巡查员。

     各街道办事处和物业公司在本方案公布之日起 15 日内,将本辖区建立防控管理网格情况以文件的形式报送市自然资源局和城市管理局。

     第四条 各街道办事处和物业公司对日常巡查中发现的违法建设立即予以劝阻,并在一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市自然资源局。

     市自然资源局在接到移交线索或举报后,应及时核查梳理,若确实存在违反规划或违反规划设计情形的,应在收到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案件线索的基本情况函告市城市管理局。

     市自然资源局在收到市城市管理局、乡(镇)人民政府关于涉案建设是否取得或违法规划许可的核查函后,应在收到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回复。

     市城市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发现的违法建设,经自然资源局核查,情况属实的,应主动立案查处。

     违法建设处置部门、街道办事处应建立违法建设投诉举报制度,向社会公布统一的电子邮箱和举报电话。在受理举报后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并为举报人保密,且在处理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反馈举报人。

     三、分类处置 第五条 在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对于正在进行的违法建设行为,应当责令违法建设当事人停止建设、限期自行拆除;对不停

     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可以依法查封施工现场,并可以对违法建设部分依法立即拆除。对于发现时已经完工或基本完工的违法建筑物或构筑物,市城市管理局应当责令违法建设当事人立即停止建设并按行政案件办理程序立案查处。

     在乡(镇)、村庄规划区内,对于发现时已经完工或基本完工的违法建筑物或构筑物,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责令违法建设当事人立即停止建设并按行政案件办理程序立案查处。

     第六条 市城市管理局或乡(镇)人民政府实施强制拆除行为按照《行政强制法》的规定步骤进行。

     四、不可拆除情形认定 第七条 城镇违法建筑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认定为不能拆除的,由违法建设处置部门依法处置:

     (一)实施拆除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二)现有拆除技术条件和地理环境无法实施拆除的; (三)部分拆除会影响合法建筑物、构筑物主体结构安全以及整体拆除会严重影响相邻建筑物、构筑物主体结构安全的。

     前款第三项规定不能拆除的情形,由违法建设处置部门根据所委托的具有相应建设工程设计或者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单位的鉴定意见作出认定。

     违法建设处置部门应当将违法建筑不能实施拆除的认定向社会公示,并报本级人民政府备案。

     第八条 违法建设当事人及近亲属没有其他住房且具备保障

     — 4 — 性住房资格的,在政府未提供廉租房或公租房的情况下,暂缓拆除其用于居住的违法建筑。

     五、具体要求 第九条 违法建设处置部门作出违法建设处置决定前,应当事先告知当事人并充分听取当事人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应当予以采纳;不成立而不予采纳的,应当说明理由。

     第十条 违法建设当事人收到限期拆除决定后,应当在决定载明的期限内自行拆除违法建筑;自行拆除确有困难的,可以书面委托市城管局或建设违法建设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代为拆除。

     第十一条 违法建筑依法应当予以强制拆除的,违法建设处置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作出强制拆除决定,并予以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实施强制拆除的时间、相关依据、财物搬离期限等内容。强制拆除公告应当在违法建筑及其周围张贴,并可以通过新闻媒体发布。

     第十二条 违法建设当事人未在强制拆除公告载明的期限内搬离违法建筑内财物的,违法建设处置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公证机构公证或者无利害关系的第三方见证下,将财物登记造册,由街道办事处、物业服务公司或村(居)负责保管,并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拒绝领取的,依法办理提存。

     第十三条 违法建设处置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实施强

     制拆除,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到场;当事人不到场的,应当在公证机构公证或者无利害关系的第三方见证下,实施强制拆除。实施强制拆除应当制作现场笔录,并拍照和录音、录像。

     第十四条 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本行政区域内违法建设处置工作沟通机制。

     对于有涉及违法建设的房屋,在违法建设处置决定执行完毕前,不动产登记机构不予办理产权登记、转移、抵押等手续。

     违法建筑不得作为生产、经营场所。单位或者个人以违法建筑作为生产、经营场所申请办理相关证照、登记或者备案手续的,违法建设处置决定执行完毕前,市场监督、文化体育、公安、消防等部门不予办理。对目前已取得相关证照的,在接到违法建设处置部门的通知后要及时予以取缔。

     单位或者个人为违法建筑申请办理供水、供电、供气手续的,违法建设处置决定执行完毕前,供水、供电、供气等单位不予办理。对已取得供水、供电、供气的建筑发现产生违法建设的,在接到违法建设处置部门的通知后要及时予以停供。

     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单位不得承揽违法建筑的项目设计或者施工,否则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十五条 违法建设处置部门、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工作人员在违法建设处置工作中,应当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做到依法行政,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告知当事人作出违法建设处置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

     — 6 — 当事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要求听证以及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对当事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

     第十六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认为违法建设处置部门、其他有关部门在违法建设处置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六、责任追究 第十七条 各单位(部门)应按本方案的要求,认真抓好对违法建筑的巡查、处置工作。对落实不力,造成后续处置难度加大或无法处置的。将依法依规对相关单位(部门)或个人予以处理。

     七、附则 第十八条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九条 本方案由永安市城市管理局负责解释。

     附件 2 永安市加快建筑业产业发展实施方案(修订稿)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全面提升建筑产业整体素质和综合竞争力,推动区域经济发展,参照《三明市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明政文〔2019〕9 号)及周边县市政策,结合我市实际,在《永安市加快建筑业产业发展实施暂行办法》(永政文〔2019〕26 号)基础上,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支持企业总部及基地建设 提升建筑业总部经济发展水平,发挥总部经济综合效益,加快形成建筑产业集群。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上安排适量用地,作为建筑业企业总部办公基地、科研培训基地以及建筑工业化基地等项目的建设用地,在以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土地使用权时,可设定施工产值、税收作为前置条件。对特级、一级施工企业根据实际需要,申请在注册所在地工业园区建设基地的,可参照工业企业供地的优惠政策给予安排。对建筑业企业自筹资金建设的员工公寓,可优先纳入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计划,按照公共租赁住房标准进行建设,实施统一监管,享受相应优惠政策。

     二、加大引进工作 (一)积极引进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二级资质企业,重点引进具有建筑、市政、公路、铁路、港航、水利、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和钢结构、桥梁、隧道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企业。

     — 8 — 对入驻我市的特级、一级、二级施工总承包企业,市政府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 600 万元、100 万元、30 万元。

     (二)积极引进建筑工程勘察、设计(综合或专业)、造价咨询、工程监理(综合或专业)等甲级企业。

     对入驻我市的建筑工程勘察、设计(综合或专业)、造价咨询、工程监理(综合或专业)等行业的甲级企业市政府给予一次性奖励 20 万元。

     三、支持创优做强 (一)科技进步、质量奖。对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级工程质量奖(如鲁班奖、大禹奖、詹天佑奖)的每项奖励 50万元,参建单位的每项奖励 20 万元;对获得国家级工法、全国建设行业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省级科技进步奖的每项奖励 20 万元,第一参编单位的每项奖励 10 万元;对获得省级优质工程奖(如闽江杯)、省级工程建设工法、省级工程建设工法的每项奖励 10 万元,参建或第一参编单位的每项奖励 5 万元;对获得三明市级优质工程奖(如瑞云杯)的每项奖励 10 万元,参建单位的每项奖励 5 万元。以上奖项不包含省、三明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优良项目。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按就高标准但不重复原则予以奖励。

     (二)龙头企业奖。对取得省级龙头建筑企业的奖励10 万元。

     (三)上市奖。根据《永安市鼓励企业上市做大做强的若干意见》(永政文〔2018〕49 号)的扶持政策予以补助及奖励。

     四、支持本市企业优先承接永安市内工程 通过项目带动我市企业发展,对于在我市范围内开展的施工、勘察、设计、监理任务,建设单位应优先考虑由本市企业单独或通过联合体方式承担,具体意见如下:

     1.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具体招标范围和招标规模标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2018 年第 16 号令)规定执行,未达到国家规定依法必须招标规模标准的小规模工程招投标活动,按福建省发改委《关于印发〈规范政府投资小规模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意见〉和〈福建省政府投资小规模工程施工简易招标办法〉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16〕5 号)有关规定执行,建设单位可采取邀请招标的方式确认中标单位,并在邀请招标时优先邀请我市所有具有相应资格的企业。若我市区域内符合上述要求不足 3 家的,可在福建省范围内邀请具有相应资格的企业至 3 家及以上。

     2.可不采取招标方式采购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当优先选择我市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勘察、设计、监理单位,采取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等非招标方式确定中标人。

     3.为增加我市建筑业产值及税收落户我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及私人投资项目的建设单位在同等条件下,原则上应优先选择我市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勘察、设计、监理企业。工程采用 EPC、PPP 等投资方式建设的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本市建筑企业。

     选择我市建筑企业为项目承包人的私营投资项目,按我市建

     — 10 — 筑企业承包项目所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我市财政实得收入的20%对投资者进行奖励。

     4.政府投资小规模工程即未达到国家规定的依法必须招标规模标准的工程项目,具体为: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不足 400 万元人民币的工程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不足 200 万元人民币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不足 100 万元人民币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采购。

     5.可不采取招标方式采购的项目具体为:施工预算金额50 万元(不含)以下的建设工程,预算金额30 万元以下(不含)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采购以及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采购。省政府对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其金额起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支持建筑产业化发展 对建筑企业申请在我市工业园区内建设建筑产业用地的,参照我市工业企业用地的优惠政策及市招商引资奖励办法有关政策给予奖励。

     六、财税扶持 市住建、财政、税务等部门应积极做好服务工作,引导建筑企业在市外承揽业务并回永安缴纳企业所得税与增值税。对于在市外承揽业务且回永安缴纳企业所得税与增值税的建筑企业,市政府将安排财政资金对企业进行奖励,帮助企业晋升资质、技术创新和扩大业务,具体条件如下:

     (一)企业所得税奖励办法:本地建安企业在永安市外承揽

     工程的企业所得税回永安市缴纳 100 万元(含 100 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我市财政实得收入奖励 50%; (二)增值税奖励办法:本地建安企业在永安市外承揽的工程回永安市缴纳的增值税部分,按我市财政实得收入 50%奖励; (三)外来建安企业在本市注册分公司或子公司,在我市年度缴纳企业所得税 100 万元(含)以上的,由受益财政按设立分公司(子公司)对比不设分公司(子公司)新增企业所得税构成地方留成部分的 70%予以奖励;若符合总部经济条件的,按照总部经济财政优惠政策执行; (四)本地建安企业在本地承接工程项目,年度在我市缴纳企业所得税达到 100 万元(含)以上的,对比前三年缴纳企业所得税平均数的环比增量部分,由受益财政按构成地方留成部分的70%予以奖励; (五)建筑服务业税收奖励:对本市的建筑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咨询等企业,在我市年度缴纳税...

    篇七:“两违”整治专项行方案

    镇 2021 年打击“两违”专项行动宣传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耕地保护的决策部署,县委、县政府关于打击“两违”专项行动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宣传职能,引导广大群众学法知法守法用法,主动支持配合,为打击“两违”专项行动顺利推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宣传工作方案。

     二、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耕地保护的决策部署,坚决守住守牢耕地保护红线,加快构建耕地保护工作新格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按照舆论先行、广泛宣传,多种手段、全面覆盖的工作思想,大力宣传打击“两违”相关政策规定、法律法规和工作进展情况,积极为打击“两违”专项行动宣传造势,在全县掀起宣传教育热潮,让广大人民群众进一步理解、配合和支持打击“两违”综合治理工作,为打击“两违”专项行动顺利推进提供强大的舆论支持。

     三、组织领导

     成立 XX 镇 2021 年打击“两违”专项行动宣传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XX 副组长:XX 成 员:XX 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全体干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办公室主任由 XX 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 XX 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XX,传真:XX,邮箱:XX@163.com。

     四、宣传方式 (一)新闻宣传 1.开设专栏。要在所属政务信息平台开设打击“两违”宣传专栏,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权威信息发布,提高全民意识。开设“现身说法”访谈栏目,邀请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等单位领导业务骨干对打击“两违”相关政策法规进行解读。

     2.动态宣传。大力宣传我镇各级领导干部深入基层一线开展“两违”整治攻坚克难忘我工作的动态宣传,宣传我镇开展“两违”整治好经验好做法,通过“两违”整治工作中的正反典型宣传,形成强大舆论力量。

     (二)社会宣传“十三个一” 1.一辆宣传车宣传。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负责提供保护耕地和打击违法占地建房相关内容,领导小组办公室分

     别制作普通话、地佬话、客家话三种语言的宣传音频;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 2 辆以上的宣传车在全镇辖区内巡回播放宣传音频。

     2.一个专栏宣传。各行政村(社区)要制作展出 1 个保护耕地和打击违法占地为内容的宣传专栏。

     3.一块宣传牌宣传。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设置发布宣传牌 3 块以上。

     4.一条标语宣传。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在镇街道制作和悬挂宣传标语不少于 5 条,各行政村(社区)要制作和悬挂宣传标语不少于 3 条。

     5.一个 LED 电子屏宣传。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负责所在辖区电子屏宣传。

     6.一份宣传资料宣传。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全体镇村干部成立宣传工作组到所联系的村(社区)进村入户宣传科普知识和发放宣传资料,确保每家每户资料都发放到位、宣传教育到位。

     7.一个有奖举报宣传。建立打击“两违”有奖举报机制,制定有奖举报细则,各村(社区)辖区内发布打击“两违”有奖举报电话,发动群众举报“两违”问题线索,并及时兑现举报奖励。

     8.一条手机短信宣传。由县级发送宣传。

     9.一个气象大喇叭宣传。利用各村气象大喇叭每天播放

     3 次以上相关打击“两违”法律法规知识,确保家喻户晓。

     10.一封信宣传。镇中小学制定并下发《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提供打击“两违”科普知识,通过家校联合进一步强化群众规范建筑、规范用地意识。各村(社区)负责下发《致全县群众的一封信》确保村屯全覆盖。

     11.一张明白卡宣传。协调县级有关部门制作一批建房申请明白卡,主要内容为建房申请办理流程、联系人、咨询电话等,下发到我镇各村(社区),由各村(社区)组织工作人员入户宣传并钉在门口墙上。

     12.一部宣传片宣传。由县级有关部门下发关于打击“两违”行动以及打击“两违”科普知识的宣传片资源,在全镇各村(社区)进行播放宣传。

     13.一场普法电影宣传。县级有关部门下放关于打击“两违”的普法电影片,并在我镇广大农村组织放映,提高群众打击“两违”的普法知晓率。各村(社区)负责组织群众观看并做好现场的服务保障工作。

     (三)网络宣传 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利用本单位、本系统的微信公众号开展多种形式的网上宣传,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宣传舆论氛围,形成强大声势。

     (四)网格化宣传

     在各村(社区)实行打击“两违”的网格化宣传管理,网格化宣传管理员按照工作职责,深入村(社区)到屯到户开展打击“两违”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发放张贴宣传资料,以“板凳会”“面对面”“一对一”等方式加强宣传教育,织起一张横到边纵到底、全覆盖的宣传教育网,确保户户知晓人人皆知。同时对所在村、屯“两违”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发现“两违”情况及时提醒,报所在政府制止违建行为。

     附件:XX 县打击“两违”专项行动宣传标语口号(参考)

     附件 XX 县打击“两违”专项行动宣传标语口号(参考)

     1.十分珍惜、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

     2.保护耕地,就是保护我们的生命线。

     3.坚持和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 4.节约集约用地,造福子孙后代。

     5.严格保护基本农田,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6.依法依规用地,保障科学发展。

     7.加强土地产权管理,维护群众土地权益 8.但存方寸地,留与子孙耕。

     9.加强土地督察,严格土地监管 10.坚持依法行政,严格土地执法。

     11.合理利用土地,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

     12.科学规划用地,提高利用效益。

     13.保障民生用地,促进社会和谐 14.规范土地市场,合理配置资源。

     15.牢牢坚守 18 亿亩耕地红线。

     16.保护耕地,就是保护我们的生命线。

     17.严格保护基本农田,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18.严把土地供应闸门,促进节约集约用地

    篇八:“两违”整治专项行方案

    整治为进一步做好弄璋镇“两违”建筑整治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土地管理法》 、 《城镇规划法》 《建筑法》和, 《城市地产管理法》为依据,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动群众,采取有力措施,强化督查考核,坚决遏制“两违”现象的发生,不断提高村镇管理水平,全面提升形象和综合竞争力,推动我镇经济快速增长,社会事业协调发展,真正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二、组织领导为推进全镇“两违”建筑专项整治工作,镇党委、政府成立“两违”建筑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查处“两违”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工作。负责“两违”建筑整治日常工作。各村和各有关部门也要根据本方案的要求,相应制订细化的工作方案,并明确分工、强化责任和落实措施。三、工作措施1、继续加大宣传力度。针对存在的“两违”现状,各村要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宣传工作要深入人心,达到预期效果。一是通过召开村“两委”会、村民代表大会、座谈会,全方位的各种会议,阐明镇党委、政府整治“两违”

     的坚定信心和坚强决心。二是开展“两违”专项整治工作宣讲活动。

     村 “两委” 负责人要深入到村组、 村民家中讲解 《土地管理法》 、 《城镇规划法》以及市、县颁布实施的相关政策、规定,剖析“两违”典型案件,讲清“两违”建筑在拆迁中不予补偿的事实。三是采取悬挂横幅、发公开信、橱窗专栏等形式,大张旗鼓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通过上述活动的开展,不断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法制观念,不断加深他们对“两违”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从而引导群众自觉支持和拥护本次“两违”专项整治工作,形成良好的整治氛围。2、做到底数清任务明。各村要对本辖区内在建建筑进一步上门上户排查,排查工作要全方位覆盖,不留死角,对“两违”建筑进行分类登记造册,并于 12 月 1 日前报镇政府办。

     3、突出整治工作重点。在全镇范围内全面开展“两违”整治工作,各村和有关部门在工作过程中要有所侧重,有的放矢。重点围绕集镇以及 105 国道、大机路、沙黄路以及岷黄路两侧的“两违”建筑开展整治工作,集中整治占用基本农田建房、小产权房开发、违反村镇规划建房,荒山建独楼等行为;各村要选择典型案件,坚决予以拆除,从而产生积极的社会影响。

     “两违”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突出工作重点,抓住关键,加大整治力度,加大督查力度,提高工作成效。

     4、明确各自职责任务。各单位要进一步明确自身的工作职责,发挥应有作用。

     “两违”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进一步加强督查和协调,各村要将新发生的“两违”现象及时报送有关职能部门,一经查实,及时组织实施拆除;派出所、土管、村镇规划、司法所等部门要主动配合,及时查处发现和举报的“两违”案件;派出所要负责“两违”专项整治的治安保障工作,制定紧急情况处置方案,依法维护拆违现场公共秩序和安全;纪委要负责对整治过程和效能进行监督,对出现新“两违”案件的要追究主要负责人责任;各村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各司其职,密切合作。本次“两违”专项整治活动,各村对各组及分管负责人要制定考核细则,切实落实责任主体。5、建立信息报告机制。全镇范围内建立“两违”信息报告制度,畅通信息渠道。一是畅通信息渠道,健全信息网络。完善镇、村、组三级防控工作网络,镇“两违”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镇范围内的“两违”防治和管理工作进行组织、领导、协调、督查,各村要组织专门的“两违”巡查队伍,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具体负责各类信息处置汇报,各村值班干部和各组组长负责每天巡查所在区域,发现“两违”现象要立即制止,并及时向职能部门报告。二是建立日报告制度,每天下午四点半之前各村将当天巡查和控违情况上报镇整治办。三是设立举报电话,鼓励群众举报。镇“两

     违”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专门举报电话,各村也要相应设立举报电话和信箱,方便群众举报。对群众举报有报必查、署名必复,严格为举报人保密,并做好登记,作出相应处理。6、形成齐抓共管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定人定责,分段包干,严格执法,控制局面”的原则,加强条块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上下联动、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一是建立镇党政领导分村和重点区域包片机制,并成立镇“两违”建筑整治执法大队和各村“两违”建筑巡查大队,确保“两违”专项整治工作需要。二是快速查处新的案件。通过全天候地毯式的巡查,对新发生的任何“两违”现象,无论缘由,坚决予以强制拆除,发现一例,拆除一例,彻底干净,不留尾巴,要通过对重点“两违”现象的查处,在全镇上下形成支持“两违”整治,依法用地、依法建设的良好氛围。三是分期治理历史问题。对历史上遗留的“两违”问题,要区别情况,按照“先重大,后一般;先恶性,后普通;先经营,后自住”的原则,制定年度“两违”整治工作计划,规范执法工作程序,分期、分批予以查处和拆除。7、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要建立干群结合,依靠群众的违法违章建筑举报、发现、监管体系,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查处问题,努力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坚决防止违法违章建筑的再次发生。各村守土有责,要做好制止问题发生和第一时

     间内发现问题的工作。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切实依法履行职责,敢于动真碰硬,加强监督管理和查处工作,健全长效管理措施。四、督查考核1、定期督查。镇 “两违”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整治工作的领导,定期研究整治工作及存在问题,组织、牵头、协调各村和各有关部门解决好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定期开展督查工作,总结经验、通报情况、鼓励先进、鞭策落后,齐力做好“两违”专项整治工作。2、强化考核。把“两违”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各村一把手考核的重要内容,并与干部管理挂起钩来;各村也要围绕“两违” 整治的工作目标, 把整治的成效和干部的考核挂起钩来。“两违”整治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各村党(总)支部书记是控制违章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过问、亲自督查;各村委会主任是主要负责人,要将控制违章工作直接抓在手上,严密计划、严密部署、严格要求。分管负责人是控制违章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要具体负责,认真落实。严格实行防违控违工作奖惩措施。各村每月向镇“两违”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镇纪委书面报告防违工作进度,年终镇纪委核实后形成书面材料,向镇政府报告全镇防治违法建设情况,并组织对相关部门和个人实施奖励。镇纪委监察部门全程介入“两违”专项整治过程,实施效能监察。

     3、确保稳定。

     “两违”管理和整治涉及到社会的各方面,情况较为复杂。整治工作中,各村、各有关部门要注意系统考虑问题,前移管理关口,要善于运用思想政治工作的方法,妥善处理群众的生活问题;在处理历史“两违”案件中,既要全面考虑、周密安排、区别情况,又要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坚决打击恶性、典型的案件。同时要在整治中创造条件,循序渐进,正确处理严格执法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关系,把推进整治和维护稳定有机地结合起来。

    篇九:“两违”整治专项行方案

    镇 “ 双违整治工作 ” 存在问题整改方案 根据《市委第三巡查组巡查桐柏情况反馈意见》和县委、县政府有关会议要求,结合实际工作,对“双违”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属地管理原则和“上下联动、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全民参与”的工作机制,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制订以下整改方案:

     一、基本情况

      XX 乡位于城区周围,随着城区框架不断拉大,区位优势日渐明显,土地增值较快,违法乱建现象日益突出。在相关部门持续不断的“双违”整治高压下,尤其是经过一系列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了违法乱建、乱搭行为,有效遏制了双违高发态势。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我乡“双违”整治工作规模和范围小,震慑力不强。

     (二)对“双违”现象没有依法从重打击,力度不足。双违对象违法成本低,违法建设时有抬头,出现屡拆屡建现象。

     (三)在“双违”整治上相关职能部门有推诿扯皮现象,没有严格遵照属地管理原则。

      三、整改措施

     一是加大力度再宣传。在前期宣传的基础上,采取入户宣传、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等多种宣传办法,广泛宣传“双违”整治的重大意义、“双违”治理有关法律法规及“双违”治理工作的政策和要求等,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以工作带动宣传,以宣传促进工作,营造“群防群治”的“双违”整治工作氛围。

     二是突出重点促整改。逐一对照市委巡查组反馈的问题,结合排查出的“双违”现象明确重点,先易后难逐步推进整改,一方面,深入实地面对面做好“双违”户的思想疏导工作,讲清政策与后果,力促其自觉整改,维护社会稳定。另一方面,突出整治重点,对重点区域,重点对象,联合相关执法部门,对定性的“双违”现象坚决打击,从严从快从重查处一批重点案件,在全乡范围内掀起一个整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新高潮,真正将“双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三是明确目标定责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属地管理原则,持续保持拆违治乱高压态势,与各村签订“双违”整治目标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乡、村、组责任,构建乡、村、组共同监管、分级负责的网格化管理体系。强化村、组对本辖区违法建设的监管,对“双违”现象发现不及时的村组干部,追究失察责任;对发现“双违”现象不及时制止上报和导致违法现象发生的,追究失职责任。

      四是强化巡查细甄别。严格按照桐办〔2010〕50 号文件关于属地管理和职责分工要求,加强巡查力度,对发现的“双违”现象,深入实地加以甄别,对确属“双违”的建筑建立台账,并及时与相关部门联合开展执法行动,形成“上下联动、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全民参与”的工作机制,把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

    篇十:“两违”整治专项行方案

    镇“两违”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 XX 镇土地和城乡规划管理,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及时有效制止、查处及控制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有关规定,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无缝对接、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在全镇 6 个行政村2 个社区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两违”整治工作方案,及时解决网格内的投诉、纠纷和“两违”问题,维护广大群众环境权益。

     一、目标任务 (一)建立常态化巡查控违机制,确保违法建筑“零新增”。落实网格化管理,网格化管理是以镇为基础、以村(社区)为基本单元,将辖区划分为若干网格,明确网格化管理人员,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基本工作模式是以镇为“大网格”,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为一级网格长,各驻村(社区)领导为该村(社区)网格的二级网格长,村(社区)为“中网格”,村(社区)主任为该村(社区)三级网格长,以街区、居民楼院、村小组为“小网格”,驻村(社区)干部为网格员,完善镇、村、组三级违法建设监控网络,加大巡查力度,对待建及在建项目逐一核查,切实加强源头防控,坚决杜绝出现新的违法建设,切实做到消除存量无增量。

     (二)建立“露头就打”强力打违机制,实现“拆除一处、震慑一片”。对在建违法建设项目,立即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并要求在期限内自行整改,对不停工、不整改的迅速组织人力强制拆除,做到早发现早制止,对于无法解决协调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区一级部门,把违建行为制止在萌芽状态。

     (三)建立规范、有序的土地利用机制。各村(社区)要加强宣传力度,凡是要动土、砍树进行建设的,都必须到自然资源、林业等部门申报核定土地类别、林地类别、生态红线等,待核定通过后建设项目才能动工。各相关部门要为群众及项目投资者做好相关的服务,不得敷衍塞责、“吃拿卡要”。

     二、工作原则 (一)落实“谁管理、谁负责”的属地责任。各村(社区)要切实履行查违控违的属地管理职责,网格员、网格长发现问题后,按照规定工作程序逐级报告。对本村(社区)所属人员的违法建设,要负责督促整改。对敷衍了事、弄虚作假的情况进行通报批评,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相关责任。同时要明确监管对象、内容和频次,网格直接责任人按照计划开展巡查和监督。

     (二)牢固树立“一盘棋”工作思想。行政综合执法大队、自然资源所、农办、供电、供水等有关部门要强化大局

     意识和责任意识,确保步调一致、协调联动。对未取得申请批准占用土地圈院、搭棚或经群众举报调查核实的各类违法建筑,禁止提供自用河沙,停止供电、供水。违者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对破坏生态保护红线、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红线的违法建设项目“零容忍”。对影响环境、城乡形象、侵占公共用地、国有用地等违法行为“零容忍”,发现一宗、打击一宗。

     (四)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历史,分类施策,把拆违与求助解困相结合,确保社会总体稳定。

     (五)积极探索创新,总结经验做法。要积极探索和创新,对于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梳理和反馈,确保网格化工作运行顺畅,要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的功效,全面提升监管效能。

     三、职责分工 (一)各村(社区):做好相关政策的宣传工作,并对辖区内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要做到及时发现、及时上报,主动配合政府开展“两违”联合执法行动,做好处置工作过程中解劝等维稳工作。

     (二)自然资源所:

     1.巡查辖区内违法用地行为,及时书面报告政府及上级部门。

     2.负责违法用地案件的调查取证及地类的核查。

     3.协助综合执法部门查处违法建筑工作,提供涉案土地权属、土地性质、土地红线等。

     (三)综合执法大队:负责制订拆除方案,规范处置程序,组织机械、人员对违法建设全面拆除完毕。

     (四)农业农村办:负责组织对违法农用地和林地拆除后的复耕工作。

     (五)供电、供水等公共服务部门:严格执行有关管理规定,对未能提供合法用地、建设等手续的,不给予供电、供水及提供电信、有线电视等公共服务。

     (五)财政所:保障拆违工作经费安排。

     (六)司法所:负责对本镇辖区内联合执法工作提供相关的法律意见和建议,并对涉案人员作好司法解释工作。

     (七)派出所:负责依法配合本镇范围内“两违”联合执法,维护现场秩序和周边交通秩序,防止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发生。对有阻碍执法行为的当事人依法作出治安处罚,对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卫生院:在本镇范围内“两违”联合执法行动中,派出至少两名医护人员及准备好相关的应急救治药品和救护车辆,发生突发性事件时做到及时救治。

     四、有关要求 (一)健全组织机构。成立 XX 镇“两违”行动整治工

     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镇查违控违工作。由镇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常务副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成员为各村(社区)书记、有关部门工作人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谢荣华同志担任,办公地点设在国土所,主要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及相关协调工作。

     (二)建立每周“零报告”制度。各村(社区)及驻村工作组对新发现的“两违”现象要 24 小时内上报,无新增要求每周上班第一天上报。并形成“零报告”的制度,报表由各村(社区)负责人及驻村组长签名上报,与相关部门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对瞒报的第一次谈话提醒,第二次给予全镇通报,第三次将由镇纪委约谈。

     (三)耐心细致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对“两违”者至少三次上门进行相关的法律法规解释和教育,并做好工作相片的保存。在经过再三解释和教育不自行整改的,案件移交综合执法大队,由镇统一行动处理。

     (四)对需要发展建设的项目,相关部门要为投资建设者做好政策的指导和帮助服务,确保项目建设良性发展。

     XX 镇未报批新增建设项目周报表 村(居)委会:

     年

      月

      日

     所在 村小组

     姓

     名 具体建设地点

     建设 类型 建设 面积 联系 电话 备

     注

     注:已报批但未按报批位置及面积建设的属未报批新增建设项目。

     村(居)委(书记)签名:

     驻村领导及组长签名: